绿城**馥香园项目建筑泛光照明工程
采购招标公告
****就绿城**馥香园项目建筑泛光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挚邀请有能力承接本业务的供方前来投标。
一、 招标主体:****。
二、 招标内容:绿城**馥香园项目建筑泛光照明工程,包括不限于:塔楼建筑泛光照明。
三、 招标形式及标段数:本次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共一个标段。
四、 适用范围:**馥香园项目建筑泛光照明工程。
五、 **方式:甲分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六、 定标原则:合理低价原则,最终确定1家单位为中标单位。
七、 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 合同款支付方式:
1、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
2、预留预埋及桥架完成后,支付经发包人审核的已完工程量70%的工程进度款;
3、电线电缆敷设完成后,支付经发包人审核的已完工程量(不含之前发包人已审核的工程量,下同)70%的工程进度款;
4、灯具及配电箱到场后,支付经发包人审核的到场材料总金额70%的工程到货款;
5、灯具及配电箱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经发包人审核的己完工程量70%的工程进度款;
6、本工程经承****档案馆要求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经发包人审核的已完工程量80%的验收款。
7、工程竣工结算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后的15天内,承包人应提供已收款明细表,**发包人核对已经支付的王程价款、未付的剩余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帐并确认。对账确认后28天内,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留存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九、 履约担保:施工合同签订后15天内,须提交合同总价5%(不超过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转账、支票或汇票方式支付)或合同总价10%****银行保函作为约担保。
十、 投标报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实缴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4、近3年于**省内有1个以上同类项目且履约评估良好;
5、在以往采购中无不良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6、近3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要求须同时满足才能符合入围条件。
十一、 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报名的供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接到投标邀请的供方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入围情况及不入围理由我司将不另行通知。
2、公告要求提供的战略协议和合同业绩均需要提供复印件并由报名单位盖章,资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全称、项目名称、签订日期及双方公章等信息。报名单位需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3、具备关联关系的供方禁止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具体判定标准详见附件:《供方关联关系的判别标准》
十二、 报名资料
详见公告附件《供方基本信息表》内所需文件,于报名截止前上传所需报名资料的电子文档。
十三、 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阳光招采平台报名截止时间为止。标书代写
2、 本次招标只接受绿**光招采平台在线报名(http://lczc.****.cn)。(注册报名流程请详见招标平台操作手册及咨询热线)。
十四、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177****0225
联系邮箱: ****@163.com
联系地址: **市**区横沥镇晓风印月售楼处6****办公室
十五、 监察投诉电话
绿**国监察投诉电话:0571-****3911(工作日9时-18时),投诉邮箱:****@163.com。
十六、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十七、 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附件“招标过程违规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表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