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和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选定2026年人行道违停电动自行车挪移服务单位的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为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有效治理电动自行车违停现象,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与畅通,****办事处决定公开选定2026年人行道违停电动自行车挪移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定工作原则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挪移服务单位。

二、项目名称

林和街选定2026年人行道违停电动自行车挪移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控制价:人民币25.5万元(据实结算)

四、项目服务内容

1. 按照林和街管理要求和标准,完成辖区规范人行道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整治工作,接受林和街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

2. 服务单位需按要求提供1辆专用运输车(含司机)及4名作业人员组成一个标准清运单元,每单元连续作业1天(8小时)计为1次服务。服务单位应在接到街道通知后,按调度安排及时到岗,开展人行道违停电动自行车挪移工作;

3. 服务单位需按工作要求,及时安排清运车辆,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清运;

4. 在重大活动期间需按照街道通知要求安排人员、车辆开展工作。

5. 在服务期限内,服务单位全面负责服务实施期间的质量、人员安全、文明服务及清运车辆等管理,并指定一名负责人配合街道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监督指导和突发情况处理,同时做好每日整治工作台账。街道可根据整治工作的实际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服务人员的数量、班次及工作时间(包括周末和节假日)。服务单位按要求提交已完成的服务量清单,经审核后,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次数进行结算。

五、项目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完毕。

六、资质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满足拟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要求、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如具备道路运输、车辆拖运等相应作业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参加比选提供资料

提供报价的企业(单位)应提供以下文件,并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1. 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

2. 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许可复印件;

3. 公共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4. 过往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5. 服务方案(人员及车辆配置、作业流程、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应急处置方案等);

6. 加盖公章的报价书(对附件1服务项目清单进行报价)。

上述比选文件均须加盖公章,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装入密封袋。密封袋正面应注明“参选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八、中选单位的确定

凡提交资料符合要求的单位确定为正式参选单位。****办事处通过对各单位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服务方案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综合考虑以往服务质量、服务经验、报价等情况后确定中选单位(详见附件2)。

九、中选公示

中选结果在**区信息网站上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若在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则在公示完毕后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十、提交资料时间及地址

提交资料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提交资料地点:**市**区林和西路101****办事处3楼310****办公室

联系人:梁先生、卢先生,电话:020-****4381

特此公告。

附件1.服务项目报价.xlsx

附件2.比选评分标准 .docx

****

2026年3月26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27
招标公告
林和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选定2026年人行道违停电动自行车挪移服务单位的报名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