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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湖上花海(**)****公司女山湖镇湖上花海产业融合项目
建设单位:湖上花海(**)****公司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女山湖镇,属于**生态农业旅游开发项目。主要建设****艺术馆、****中心及儿童游乐设施,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及给排水等辅助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2.41公顷,其中主体工程区占地1.71公顷,绿化面积0.60公顷,配套建设雨水管网354米、土地整治1.10公顷及红线外播撒草籽0.50公顷。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旨在打造集文化展示、旅游服务与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农旅融合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