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万头****牧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水保生态环境****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尚店镇,属于**畜牧养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栋1层牛舍、2栋2层牛舍、1栋1层饲料加工车间及1栋2层办公楼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25921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绿化工程及雨污分流管网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4.88公顷,均为永久性建筑用地,主要施工内容涵盖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及厂区管网敷设,旨在建设年存栏2000头运****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