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00万台车载吸尘器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市****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工业园区),属于**加工制造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8层厂房及1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21954.91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硬地、地面停车位及绿化工程(含景观绿化和屋顶绿化);同时实施给排水、供电、通信及对外交通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主要生产车载吸尘器,旨在完善工业生产配套设施并提升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