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配套照明工程高架路灯灯杆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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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沿**际铁路配套照明工程高架路灯灯杆采购项目

发表时间:2026-03-27

**南沿**际铁路配套照明工程高架路灯灯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沿**际铁路配套照明工程高架路灯灯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58000.00元(含税)(高于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及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均属于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一次性报价

五、定标办法:含税报价在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及最高单价限价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要求,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含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六、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报名成功后详见附件1:**南沿**际铁路配套照明工程高架路灯灯杆采购项目-采购技术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网上询价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现状预先勘察,对所投产品的要求条件充分了解。所提供产品必须能够满足采购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扫描上传(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3.网上询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须上传报价单,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盖章扫描上传(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注:网上询价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合理报价,报价单中不允许有缺漏项,如有无需报价或免费供货的项目,须在报价单中明确备注,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4.如供应商为非制造商,****制造厂商出具的销售代理证书或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5.供应商在投标前须按“附件2样品图纸”制作4件样品,供应商须将制作完成的4件样品并送至具备国家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必须按“附件3检测项目”内容,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本次投标无需供应商现场或邮寄提交实物样品,仅需在响应文件中符合要求的样品检测报告扫描件即可,报告不符合“附件3检测项目”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询价文件领取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1日下午17:00

获取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日下午17:00加急标书代写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1.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www.****.com)网站会员。

2.交易服务费:人民币500元整

3.供应商按系统提示交纳相关费用至E交易平台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相关附件。

注:(1)平台网址为:http://www.****.com。下载者首次登陆平**,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2)询价文件费由**易****公司代收,询价文件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开票方式:开标后10日内至****(**市**区嵩山路1-301号(**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开取发票(请勿在系统中申请开票);加急标书代写

(3)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280799。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询价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5)e交易平台服务费:按阳光市场收费标准执行。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易交易信

****公司开具。

九、询价保证金

1.缴纳金额: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

2.截止时间:2026年4月1日下午17: 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3.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银行账号:406********0626575

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项目编号)

注:供应商必须自****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及询价时间信息加急标书代写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4月2日09:00 –09 :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暨询价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 09: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暨询价地点:E交易线上评审。加急标书代写

十一、说明

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十二、验收约定

1.交货时间:

(1)本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成交供应商分批履行,即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下订单。

(2)成交供应商自收到订单起15日内完成供货,供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签收日期为采购人签收日期。

(3)供货前须先按照采购人要求送样,并且在经采购人确认后再进行批量供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规格要求:按照采购清单中规定的型号及技术要求提供,不允许负偏离;

4.质保期:

(1)质保期10年,按货物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确认后起计算,在此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相关的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对其产品负责。

(2)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的材料,其品牌、型号、规格等必须与响应报价单一致,并提供产品说明书,相关检测证明,产品合格证及相关参数(一式二份),不得以次充好。

(3)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外观存在瑕疵或其他质量瑕疵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采购人接收产品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

5.服务期限:根据项目进度。

6.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十三、履约约定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无;

十四、结算

固定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

十五、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订单项下全部货物运达到货地点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于10天(日历天数)内向采购人提供金额为货物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60天(日历天数)内,采购人支付该笔订单总价的 95 %;5年质保期后,采购人支付总价的5%。

十六、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所有文件(含附件),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传播,转发,另作它用,如对采购人造成不利影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付款提示:网上询价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应通过在E****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十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单馨莹

联系电话: 0519-****8295(8001)

地 址:**市**区嵩山路1-301号(**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

网 址:www.****.com 邮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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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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