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465号)精神,落实《**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保障财政补助资金规范高效使用,现将2025年第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核**果公示,并同步开展新一轮补贴申报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批补助核定情况本次补助核定严格按照“村公示、镇初验、县核验”三级流程开展,共收到全县13个镇、27家服务主体提交的42份项目申报表。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电话抽查、现场入户核验、台账资料比对等方式,对申报服务面积、服务质量、农户满意度等指标逐一核查,最终核定2025年第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补助面积为15855.36亩。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8日至2026年4月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渠道:****政府门户网站、各镇政务公开栏、相关行政村公告栏同步公示
异议反馈: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教与农机化股反映,反映材料需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相关佐证资料,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831-****950,地址:**县**镇竹都大道西段2号农业农村局301室。
资金兑付: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将按省厅文件要求直接兑付至对应服务主体账户,其中面向小农户的服务补助将严格落实“补助农户资金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确保小农户最终受益。
二、社会化服务补贴申报征**排
为进一步扩大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范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现启动新一轮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纳入**县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具有独立法人资******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基层供销社等);具备良好市场信誉,服务质量、价格得到服务对象普遍认可;拥有与服务范围、业务规模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耕、种、防、收等环节作业设备)、技术人员及固定经营场所;自觉接受行业监管,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农业项目“黑名单”。
(二)申报流程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对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服务中心提交;
镇初审:****中心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签署意****农业农村局;
县级核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服务能力、过往业绩、设备配置等进行现场核验,结合年度项目资金规模确定补助名单;
结果公示:核验通过的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纳入补助范围。
(三)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18:00,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补助标准:严格按照川农函〔2024〕465号文件精神执行,结合我县社会化服务方案;单个服务主体年度补助资金上限为20万元,同一作业环****供销社或农业农村局同类补助;
纪律要求:申报主体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服务质量不达标、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将被列入农业项目“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农业财政项目。
附件:2025年**县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面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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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