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湖庭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标段名称:揽湖庭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二、标段编号:****-1
三、项目编号:****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时间:2026年3月26日
六、公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0日
七、中标候选人排序:
****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联合体成员)。
(1)地址:**市高新区淮河大道十字路口北侧城建大厦南楼、**省贵**区综合保税区黔中大道启迪贵安数字小镇3 号楼、**市**区华夏路49号之一 801-810 房。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000元,得分:91.63分。
(3)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6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或总监)姓名和证书编号:李克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1****0220。
(6)企业业绩:**区宅吉村**村改造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9月18日,总建筑面积:113550.80平方米,总投资额:****99356.8 元);**恒****公司建设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9月18日,总建筑面积:300000 平方米)。
(7)项目经理业绩(或总监业绩):**区宅吉村**村改造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9月18日,总建筑面积:113550.80平方米,总投资额:****99356.8 元)。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华盛国际建筑****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研究院(联合体成员)。
(1)地址:**省**市**区九华山路99号九华国际20层、****开发区涂**路1717****中心A栋。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000元,得分:86.59分。
(3)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6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或总监)姓名和证书编号:罗旭萍,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1****0565。
(6)企业业绩:**县汤池镇双墩二期安置房南地块勘察设计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月,总建筑面积:131000平方米);****发展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6月7日,总投资额:****47473.12元)。
(7)项目经理业绩(或总监业绩):**县汤池镇双墩二期安置房南地块勘察设计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月,总建筑面积:131000平方米)。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
(三)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1)地址:**省******中心办公楼29层整层。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500元,得分:85.16分。
(3)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6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或总监)姓名和证书编号:何红应,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1****0444。
(6)企业业绩:**县五丰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5月19日,总建筑面积:105921.58平方米);****中学建设EPC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总投资额:****55180元)。
(7)项目经理业绩(或总监业绩):**县五丰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5月19日,总建筑面积:105921.58平方米)。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
八、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九、招标人:****
十、招标人地址:**省**市**新区三和乡淮河大道中段9号
十一、招标人联系人:孙淼;联系方式:055****8902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新区淮河大道中段与和悦街****集团19楼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胡景、邹畅;联系方式:055****0770、177****0890
十五、**市公共**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
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
异议(质疑)联系人:孙淼、胡景、邹畅
异议(质疑)联系方式:055****8902、177****0890、055****0770
十六、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十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请按《**市公共**交易质疑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