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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经县(市、区)和机构自评申报、市级遴选推荐、省级复核等程序,我省拟推荐**县、**市、**市**区为**医养结合示**(市、区)候选单位;****中心****医院、****医院、****中心、******中心、**市******公司为**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信函以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571-****9486。
电子邮箱:llc@zjwjw.****.cn。
邮政编码:310006。
联系地址:**省**市庆春路216号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卫生健康委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