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产学研**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我市与海内外高校院所的产学研**,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水平,深化创新驱动发展,现就申报2025年度**市产学研**引导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首次备案且未获得过财政支持的产学研**项目。
2.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仍在研、已申报部分合同金额的产学研**项目,本次可申报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产生的合同金额。
三、申报条件
(一)**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并具有****事业单位,拥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筹措资金能力;
(二)具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符合绿色门槛制度;
(三)申报项目需符合我市发展需求与产业政策导向,创新度和成熟度高,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与**方签订**协议,明确界定投入、分工、知识产权以及**成果的归属、利益分配等各方权利义务;
(五)拥有较好的与**项目相关的科研条件,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相对稳定的研发团队,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和测试手段;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所需材料
1.《**市产学研**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协议(包含产学研**协议、联合技术攻关协议、科技成果转化协议、技术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4.**双方资金结算账单、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
5.能够证明开展产学研**的技术资料如:知识产权证书(含知识产权申报或受理材料)、检验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
6.国际**项目的证明材****公司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
7.申报单位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的推荐函;
8.信用中国和绿色门槛查询证明(绿色门槛由县级主管部门查询);
9.其他证明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积极宣传产学研**政策,认真组织备案工作,首次申报的产学研**项目,****科技局备案,方可申报。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汇总后上报,市科技局不单独受理企业报送。
(三)《**市产学研**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五份)、《2025年度产学研**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Excel和PDF)于3月31日前以县(市、区****科技局**科,国际**项目及涉密项目电子版请采用移动存储设备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宋康明 刘春彤
联系电话:0635-****987
附件:1.**市产学研**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
2.2025年度产学研**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1.《**市产学研**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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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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