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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拉多村2组西片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当**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当**羊八井镇拉多村2组,属于**水利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供水规模为50m3/d,**截潜流取水口2座,**100m3蓄水池一座;敷设给水管道共计1929米,管径涵盖DN25至DN75;配套建设闸阀井、排泥井、排气井及各类阀门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0.8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01公顷,临时占地0.84公顷,涉及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总量约1.276万立方米,旨在解决当地居民饮水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