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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堆****服务区周边电力管沟整治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堆龙**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堆龙**区东嘎街道,属于改建电力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团结**段**总长0.473km的电力排管工程,具体为**9孔电力排管590米,采用C25混凝土满包工艺,并配套建设检查井、破除及恢复路面(含沥青罩面和人行道花岗岩砖恢复)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0.81公顷,全部为临时占地,涉及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总量3.00万立方米,****服务区周边电力线路杂乱及容量不足问题,提升城市形象与供电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