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市福飞南路104号1#1E-6办公场所,建筑面积28㎡房产。租赁标的物权属****。
二、租赁期限:5年,免租期一个月,第一个月免租。
三、租赁价格(挂牌价)及租金递增率:月租金底价(含税)为人民币45元/月/㎡,即月租金底价(含税)为人民币1260元,年租金底价(含税)为人民币15210元。租金无递增,租金按季结算。
四、竞价保证金:2520元。
五、水电费押金:无水电押金,水、电等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租赁标的物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六、租金收缴及票据开立:租金按季结算,履约保证金为两个月首年月租金之和。承租方缴交租金到指定账户后,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全额租赁发票。
七、租赁用途:仅限用于办公使用。
八、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九、承租方需接受的其他条件
(一)房产仅限作为办公使用。
(二)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三)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初装修或二次装修,但承租方不得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任何改变,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理。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五)其他承租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及其《租户业务安全管理协议书》。
十、优先承租权:无优先承租权人。
十一、竞价方式:密封报价,价高者得。同等价格,原承租方优先;同等价格非原承租方,则以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先后确定为中标人。如报价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租公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租人按照报价金额高低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竞价保证金应于2026年4月17日16:30****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农业银行****支行账号:131********000730), 否则视为无效竞租(以招租人财务部门确认收款时间为准)。
十二、招租信息发布渠道: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告栏、****公告栏、标的物现场四种信息发布渠道对外公告。
十三、报名方式:竞租人应在公告报名期间向招租人递
交书面竞租申请,经招租人审核后领取相关招租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十四、报名所需提供资料
(一)竞租人为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竞租人为自然人:竞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字及手印)(若委托报名的须有竞租人授权委托书(签字及手印)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十五、时限及联系方式
(一)公示起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1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6年12月31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7:00。
(二)咨询地点:**省**市**区福飞南路104号10#102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吴先生 135****8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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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