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2026年03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审批
河北-衡水-枣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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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局关于2026年03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6-03-27 10:57: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03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6年03月27日-2026年04月0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978

传 真:0318-****144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

邮 编:053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新增100万套塑料制品、5万米缠绕膜项目

**省**市**县**镇****基地南区

****

**山河****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省**市**县**镇****基地南区,法定代表人:荣会成,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6%。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改造,建设食品级洁净车间,新增吸塑机、片材生产线、挤出机生产线、裁切机、冲床、空压机、冷水机、粉碎机等共计29台设备用于加工生产现有产品(高端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所配套的塑料制品和缠绕膜。项目完成后年新增100万套塑料制品、5万米缠绕膜。

(1)空气环境:项目塑料制品挤出、吸塑成型工序及缠绕膜挤出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一根 15m 排气筒 DA002排放;项目粉碎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一根 15m 排气筒 DA003排放。车间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密闭等措施。

(2)水环境: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声环境: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废包装袋、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下脚料及不合格品、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应由专用收集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5)相关部门意见:****信息化局出具了备案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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