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羊安街道中心卫生院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服务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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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服务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服务采购,1项,预算金额¥:1万元/年,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万元/年,本项目一采三年。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响应2018年9****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印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文件要求,****卫生院与****于2023年2月签署《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服务合同》。****公司票据云平台提供的财政电子票据接口服务,****卫生院业务系统进行接口联调,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的开具、存储、签名认证和推送服务,保证电子票据信息能够上传到财政电子票据平台。目前,合同已到期,为保证票据开具工作的正常开展,急需对下一周期的平台服务进行采购。

(一)申请单一采购方式理由:

****于2018年5月 30号,通过单****财政厅****中心财政电子****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基本(川政采单[2018]3号),公司拥有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该情况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为了确保电子票据相关工作的顺畅开展,鉴于平台服务工作的连续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唯一供应商****采购。

(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依据

(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高新大道5号

四、公示期限

2026年3月28日至2026年4月3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191****6369

联系地址:**市羊安街道崃岭大道5号

附件:2026-2029年度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服务单一来源论证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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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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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候选人公示
邛崃市羊安街道中心卫生院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服务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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