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服务采购,1项,预算金额¥:1万元/年,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万元/年,本项目一采三年。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响应2018年9****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印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文件要求,****卫生院与****于2023年2月签署《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服务合同》。****公司票据云平台提供的财政电子票据接口服务,****卫生院业务系统进行接口联调,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的开具、存储、签名认证和推送服务,保证电子票据信息能够上传到财政电子票据平台。目前,合同已到期,为保证票据开具工作的正常开展,急需对下一周期的平台服务进行采购。
(一)申请单一采购方式理由:
****于2018年5月 30号,通过单****财政厅****中心财政电子****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基本(川政采单[2018]3号),公司拥有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该情况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为了确保电子票据相关工作的顺畅开展,鉴于平台服务工作的连续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唯一供应商****采购。
(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依据
(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高新大道5号
四、公示期限
2026年3月28日至2026年4月3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191****6369
联系地址:**市羊安街道崃岭大道5号
附件:2026-2029年度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服务单一来源论证报告.pdf
****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