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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省级沿海渔港经济区江洪渔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管理中心:
《关于要求审批**县省级沿海渔港经济区江洪渔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省级沿海渔港经济区江洪渔港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3-440823-04-01-789869)初步设计概算,经******公司的工程概算审核,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将现有简易码头290m升级改造为400HP渔船码头,****中心200㎡,并**卸鱼棚2400㎡,其中卸鱼棚1面积1500㎡,卸鱼棚2面积900㎡,以及渔港相关的水电消防等配套工程。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4233.47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3452.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7.93万元,预备费用83.01万元。
三、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拟申请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四、请根据本文件与相关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建设,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县省级沿海渔港经济区江洪渔港建设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纪委监委、审计局、财政局、自然**局、农业农村局、****建设局、统计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