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设施更新项目 | **** | 工程施工 | 154785.99 |
**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设施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办公厅****委员会省公共**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等文件要求,对“**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设施更新项目”在**市公共**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邀请方式进行招标,确定邀请瓜****公司、**县****公司、**县****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设施更新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县
4、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停车场、直隶州城小游园(一期、二期)及**路小游园内共计213面,以及小**公园内173面各类文明宣传牌,玄奘大道东侧文化宣传柱(145.2㎡)5组,完成版面喷绘、更换板材(草皮)、内部结构加固、替换字体等工作。(包括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招标控制价:¥154785.99元(大写:壹拾伍万肆仟柒佰捌拾伍元玖角玖分)
四、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20日
总 工 期:20日历天
五、评标标准:最低价中标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相应网页下载的信用报告或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投标人须确保本项目所有上传资料清晰完整,并以PDF格式加盖公章后逐一上传,如未按上述要求上传或资料上传错误,则招标人不予审核通过。投标人须自行关注资料审核进度及结果,并对审核未通过的资料按照公告要求重新上传,如因投标人上传资料审核未通过,或因重新上传造成资料审核延迟,导致投标人报价无效,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时间
开始时间:2026年3月27日12时00分
截止时间:2026年3月28日12时00分标书代写
八、竞价时间
开始时间:2026年3月28日12时30分
截止时间:2026年3月28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九、注意事项
1.施工计划总工期为自开工令下发后 20日历天,投标人完成所有工程工作,如造成延误,投标人承担所产生的所有损失;
2.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不得将工程肢解分包或转包;
3.投标单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工程清单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加盖公章在竞价结束后,投标单位于2026年3月30日之前,****公司);
4.本项目施工招标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5.投标人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
联系人:杨健
联系电话:138****3050
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138****4010
地 址:**省**市**县渊泉镇**天寓2号公建1-4铺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