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要求,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竣工日期,为此,****船舶照明 LED 灯具生产线项目现进行公示,相关信息如下:
****船舶照明 LED 灯具生产线项目位于**市美安科技** B0719-2 地块,依托一期已建成标准厂房,无土建施工,未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为 1 条喷粉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产能为加工喷粉舱顶灯具 62 万套/年。
****工厂项目于2025年7月28日取得******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批复****船舶照明LED灯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的环评批复(海高新环审〔2025〕22号)。
本项目建设的环保设施包括静电除尘集尘设备、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依托一期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固废暂存区等设施等环保设施。
项目于2025年8月10日开工建设,于2026年1月15日竣工,现向社会公开。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公司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或者在在公示页面留言提供意见、异议且留下联系方式及姓名。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杨工 187****1192
通讯地址:**省**市美安科技**
公示日期: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