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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kV登横甲乙线(110kV横溪站既有进站线)涉及大岭山产业园B区部分线路迁改工程项目施工 |
| 110kV登横甲乙线(110kV横溪站既有进站线)涉及大岭山产业园B区部分线路迁改工程项目施工 |
| 110kV登横甲乙线(110kV横溪站既有进站线)涉及大岭山产业园B区部分线路迁改工程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正常 |
| 2026-03-28 00:00:00 |
| 2026-03-30 23:59:59 |
| 2026-03-27 11:58:33 |
| 110kV登横甲乙线(110kV横溪站既有进站线)涉及大岭山产业园B区部分线路迁改工程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110kV登横甲乙线(110kV横溪站既有进站线)涉及大岭山产业园B区部分线路迁改工程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110kV登横甲乙线(110kV横溪站既有进站线)涉及大岭山产业园B区部分线路迁改工程项目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110kV登横甲乙线(110kV横溪站既有进站线)涉及大岭山产业园B区部分线路迁改工程项目施工 | ||
| 公示名称 | 110kV登横甲乙线(110kV横溪站既有进站线)涉及大岭山产业园B区部分线路迁改工程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24 |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报告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元) | ****800.67 | ||
| 质量承诺 | 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 工期(交货期) | 4个月(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许帅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京111********08091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214.43 | ||
| 质量承诺 | 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 工期(交货期) | 4个月(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良俊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244********02098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293.22 | ||
| 质量承诺 | 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 工期(交货期) | 4个月(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武如生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鲁137********04194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广****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林小姐 | 联系电话 | 0768-****103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潮****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68-****382 |
| 联系地址 | **市**区安****改革局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03月28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03月30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报告详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
日期:2026年 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