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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82MA28AQ3530 | 建设单位法人:徐叨省 |
| 徐叨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曹桥街道九里亭大道1513号 |
| ****年产汽车导光条1500万条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九里亭大道1513号 |
| 经度:120.68171 纬度: 30.76430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9 |
| 嘉(平)环建〔2024〕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00 |
| 32 | 运营单位名称:500 |
| 3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482MA28AQ353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02MA2CUKE5XW | 竣工时间:2024-01-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2-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3-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admin.php?c=login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投资 700 万元搬迁至位于**市曹桥街道九里亭 大道 1513 号******公司 3 楼现有闲置厂房,租赁面积 1800 平方米, 计划淘汰挤出机、丝印机等部分设备,其余设备搬迁至新厂区,并购置挤出机、激 光切割机等设备,项目实施后将具备年产汽车导光条 1500 万条的生产能力。预计达 产后实现产值 3000 万元、税收 250 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投资 500 万元搬迁至位于**市曹桥街道九里亭大道 1513 号******公司 3 楼现有闲置厂房,租赁面积 1800 平方米,计划淘汰挤出机、丝印机等部分设备,其余设备搬迁至新厂区,并购置挤出机、激光切割机等设备,项目实施后将具备年产汽车导光条 1500 万条的生产能力。 目前企业产能尚未达产,实际形成年产汽车导光条 1000万条的生产能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烘料:将外购亚克力塑料粒子利用挤出机配套烘料机进行烘干处理(去除塑料 粒子表面水分,便于后道挤出),烘干采用电加热,温度在 80~90℃左右,烘干温度远低于亚克力塑料粒子热解温度(270℃) , 因此仅产生极少量有机废气、水蒸气。 挤出:通过上料机将干燥好的原料送入螺杆挤出机熔融挤出,挤出温度控制200~230℃。挤出加工温度低于亚克力塑料粒子的热解温度(270℃) , 因此加工过 程中亚克力粒子不会热分解,但塑料粒子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形成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产品冷却:挤出后的亚克力条需首先经过甘油冷却(甘油冷却无需更换甘油, 只需定期补加损耗甘油即可,该过程会产生少量冷却废气),经甘油冷却后需再经 过冷却水进一步冷却(因前道甘油冷却过程中亚克力条表面会沾染部分甘油,因而会污染冷却水,需定期更换冷却水,产生一定量废冷却水)。 激光切割:利用激光切割机将亚克力条按照要求切割成所需的长度,该过程会产生切割废气、塑料边角料。 丝印:利用丝印机将切割完成的亚克力条进行丝印,丝印过程会使用 UV 油墨,丝印机中丝网需定期擦拭以及更换,该过程会产生丝印废气、洗网废气以及废丝印。 固化:利用 UV 固化机对丝印完成后的亚克力条表面未完全凝固的 UV 油墨进 行固化处理(固化过程采用电加热,温度控制在 30~40℃) , 固化过程会产生固化废气。 成型:固化后的亚克力条需利用烘箱(采用电加热,温度控制在 100℃左右) 制成所需弯度,成型温度远低于亚克力塑料粒子热解温度(270℃) , 因此仅产生极少量有机废气。 检验、激光打标、包装入库:经成型的亚克力条需经过测试检测(检验过程会产生废塑料),经检验合格后的亚克力条最后利用激光打标机根据产品需要进行打标(激光打标原理是运用高能量密度的激光对产品表面进行照射,从而使表层材料汽化,从而留下永久性的标志或符号),经激光打标后即可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烘料:将外购亚克力塑料粒子利用挤出机配套烘料机进行烘干处理(去除塑料 粒子表面水分,便于后道挤出),烘干采用电加热,温度在 80~90℃左右,烘干温度远低于亚克力塑料粒子热解温度(270℃) , 因此仅产生极少量有机废气、水蒸气。 挤出:通过上料机将干燥好的原料送入螺杆挤出机熔融挤出,挤出温度控制200~230℃。挤出加工温度低于亚克力塑料粒子的热解温度(270℃) , 因此加工过 程中亚克力粒子不会热分解,但塑料粒子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形成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产品冷却:挤出后的亚克力条需首先经过甘油冷却(甘油冷却无需更换甘油, 只需定期补加损耗甘油即可,该过程会产生少量冷却废气),经甘油冷却后需再经 过冷却水进一步冷却(因前道甘油冷却过程中亚克力条表面会沾染部分甘油,因而会污染冷却水,需定期更换冷却水,产生一定量废冷却水)。 激光切割:利用激光切割机将亚克力条按照要求切割成所需的长度,该过程会产生切割废气、塑料边角料。 丝印:利用丝印机将切割完成的亚克力条进行丝印,丝印过程会使用 UV 油墨,丝印机中丝网需定期擦拭以及更换,该过程会产生丝印废气、洗网废气以及废丝印。 固化:利用 UV 固化机对丝印完成后的亚克力条表面未完全凝固的 UV 油墨进 行固化处理(固化过程采用电加热,温度控制在 30~40℃) , 固化过程会产生固化废气。 成型:固化后的亚克力条需利用烘箱(采用电加热,温度控制在 100℃左右) 制成所需弯度,成型温度远低于亚克力塑料粒子热解温度(270℃) , 因此仅产生极少量有机废气。 检验、激光打标、包装入库:经成型的亚克力条需经过测试检测(检验过程会产生废塑料),经检验合格后的亚克力条最后利用激光打标机根据产品需要进行打标(激光打标原理是运用高能量密度的激光对产品表面进行照射,从而使表层材料汽化,从而留下永久性的标志或符号),经激光打标后即可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建立完善的厂区废水、雨水 收集系统,规范设置排污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NH3-N、TP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完善各类废气收集设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并采取有效措施从 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挤出、洗网工位处上方设置集气罩,激光切割机配套下吸风装置进行废气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装置应接入**市活性炭监管平台,原则上应与再生企业签约,优先采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治理模式。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5、表 9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固体废弃物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规范 设置废物暂存库,固废分类分质合理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经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场内暂存场所应按相关规范进行设置,做好危险废物的入库、存放、防漏等工作;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音、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四周厂界噪声达 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的 3 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市****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激光切割废气及洗网废气。 挤出废气、激光切割废气及洗网废气收集后经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冷却水、废活性炭、废油桶、废包装桶(除油桶外)、废抹布、废丝网、废塑料、废液压油以及生活垃圾。 废塑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桶(除油桶外)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油桶、废冷却水、废抹布、废活性炭、废丝网、废液压油委托****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我公司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区建设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音、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5 | 0.0638 | 0 | 0 | 0.05 | 0.05 | |
| 0 | 0.02 | 0.026 | 0 | 0 | 0.02 | 0.02 | |
| 0 | 0.001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72 | 0.308 | 0 | 0 | 0.072 | 0.072 | / |
| 1 | 化粪池 | 本项目污水入网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入网标准执行**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中的表1标准,废水最终经**市****公司处理达到《****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CODCr、氨氮执行标准)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悬浮物、pH)后排入**湾。 |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市****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入网口污染物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日均值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限值要求。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 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表 A. 1 的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激光切割废气及洗网废气, 挤出废气、激光切割废气及洗网废气收集后经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上风向、下风向1、下风向2和下风向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标准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 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 A 中表 A. 1 的特别排放限值。 |
| 1 | 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我公司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区建设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音、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1 | 固体废弃物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规范 设置废物暂存库,固废分类分质合理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经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场内暂存场所应按相关规范进行设置,做好危险废物的入库、存放、防漏等工作;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冷却水、废活性炭、废油桶、废包装桶(除油桶外)、废抹布、废丝网、废塑料、废液压油以及生活垃圾。 废塑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桶(除油桶外)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油桶、废冷却水、废抹布、废活性炭、废丝网、废液压油委托****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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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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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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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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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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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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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