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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3480617 | 建设单位法人:但满春 |
| 兰秋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荔蒲市 |
| **市**镇荔桂路电镀城7号 |
| ****衣架及配件生产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荔蒲市 ****开发区**工业园综合产业板块小五金电镀产业园内(原******市**镇**工业区) |
| 经度:110.394167 纬度: 24.519722 | ****机关:****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24 |
| 市审批环评许可〔2025〕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3480617001Z |
| 2025-07-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49 |
| 15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348061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3480617 | 验收监测单位:**渝****公司 |
| 914********591093N | 竣工时间:2025-09-30 |
| 2025-10-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01 |
| 2026-02-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6990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在原址进行建设,将原有生产车间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车间,在现状已建成1条拉丝生产线、2条**电镀自动线带封油(镀种均为底镍-铜-珍珠镍/亮镍-黑枪/铬)、1条滚镀锌自动线、2条滚镀锌手动线、1条滚镀镍手动线、2条铝阳极氧化线及环保设施的情况下,拟新增扩建1条**电镀自动线带封油(镀种为底镍-铜-珍珠镍/亮镍-黑枪/铬)、1条静电喷粉自动线带前处理及其他配套设施。主要从事小五金配件电镀和其他表面处理,主要产品为衣架、衣钩、夹片等小五金配件,全部建成后,年电镀小五金配件4598吨/年(合计42400万件/年、镀层总面积328.75万平方米/年);其他表面处理产品4315吨/年(合计1650万件/年、表面处理总面积8.4万平方米/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在原址进行建设,将原有生产车间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车间,在现状已建成1条拉丝生产线、2条**电镀自动线带封油(镀种均为底镍-铜-珍珠镍/亮镍-黑枪/铬)、1条滚镀锌自动线、2条滚镀锌手动线、1条滚镀镍手动线、2条铝阳极氧化线及环保设施的情况下,新增扩建1条静电喷粉自动线的前处理线(暂未建设喷粉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主要从事小五金配件电镀和其他表面处理,主要产品为衣架、衣钩、夹片等小五金配件,本期验收建成后,年电镀小五金配件3532吨/年(合计34100万件/年、镀层总面积230.25万平方米/年);其他表面处理产品3960吨/年(合计1400万件/年、表面处理总面积21万平方米/年),喷粉前处理产品355吨/年(合计250万件/年、前处理总面积3.75万平方米/年)。 |
| ①项目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仅对已建成的1条拉丝生产线、2条**电镀自动线带封油、1条滚镀锌自动线、2条滚镀锌手动线、1条滚镀镍手动线、2条铝阳极氧化线及1条静电喷粉自动线的前处理线(暂未建设喷粉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其它暂未建成的生产线待后期建设完成后再另行履行验收手续。 ②通过对照环评报告书,其他表面处理产品生产线的表面处理总面积实际为24.75万平方米/年;因静电喷粉自动线只建成前处理线,暂未建设喷粉设备,故单独列明前处理产品年处理量,为355吨(合计250万件/年,前处理总面积3.75万平方米/年),本次验收,前处理产品与其他表面处理产品(非喷粉部分)共同构成了项目的其他表面处理产品总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拉丝工艺:将外购线材经过剥皮、粗拉及酸洗、碱中和、自然晾干后送入精拉丝和抛光,卷材打包外售。 **电镀自动生产线带封油工艺:除油、酸洗除锈、活化、镀底镍、镀铜、镀珍珠镍/亮镍、镀枪色、镀铬、封油、烘干等工序。 滚镀锌手动自动线工艺:除油、酸洗除锈、镀锌、钝化、封闭等工序。 滚镀镍手动线:除油、酸洗除锈、镀镍、钝化等工序。 铝阳极氧化生产工艺:高温碱蚀、酸中和、阳极氧化、染色、封闭等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拉丝工艺:将外购线材经过剥皮、粗拉及酸洗、碱中和、自然晾干后送入精拉丝和抛光,卷材打包外售。 **电镀自动生产线带封油工艺:除油、酸洗除锈、活化、镀底镍、镀铜、镀珍珠镍/亮镍、镀枪色、镀铬、封油、烘干等工序。 滚镀锌手动自动线工艺:除油、酸洗除锈、镀锌、钝化、封闭等工序。 滚镀镍手动线:除油、酸洗除锈、镀镍、钝化等工序。 铝阳极氧化生产工艺:高温碱蚀、酸中和、阳极氧化、染色、封闭等工序。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电镀废气、喷粉前处理废气:拉丝前处理废气、喷粉有机废气(包括静电喷粉、封油工序等)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等。其中: (1)项目电镀工序、铝阳极氧化工序、喷粉前处理工序、拉丝前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采取碱液喷淋塔、铬酸雾净化塔处理;油封工序和油封烘干废气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经水帘柜和干式纤维除雾器处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器处理;以上废气经处理后共用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氮氧化物、颗粒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其中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氮氧化物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要求,颗粒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2)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6要求;(3)项目使用4台天然气热水热风炉燃料使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共用一根 25 米高排气简排放(DA002),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要求。项目静电喷粉自动线产生的粉尘经滤筒+旋风收尘器回收粉尘返回喷粉线、净化尾气再经多级布袋过滤至微风状态,车间和生产线应密闭,各生产线废气采用双侧槽边吸风系统和顶吸系统收集等措施,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边界无组织废气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和完善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包括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和酸碱综**)、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其中:(1)生产废水经分质分类收集,分别经相应管道排入****协会****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2)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接****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3)建设一座初期雨水池,初****园区初期雨水收集管道将****处理站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等强化防渗措施,按要求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开展动态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应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除油酸洗槽渣、含镍槽渣、含铜槽渣、含铬槽渣、含锌槽渣、退镀废液、废滤网、废油漆渣、废化学品包装桶(袋)、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滤简等。项目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其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监督和管理;一般固废的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前处理废气、电镀废气、电镀线封油工序和封油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等。其中:(1)项目电镀工序、铝阳极氧化工序、喷粉前处理工序、拉丝前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采取碱液喷淋塔、铬酸雾净化塔处理;以上废气经处理后共用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 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电镀工序、铝阳极氧化工序、喷粉前处理工序、拉丝前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氮氧化物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已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6要求。 (3)已建的2条**电镀自动线的油封工序和封油烘干废气各经集气装置收集分别送至各自配套的水帘柜和干式纤维除雾器处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器处理,以上两股废气经处理后共用一根25米高排气简排放(DA003)。 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已建项目的油封工序和封油烘干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本次验收的已建项目,使用2台天然气热水热风炉,燃料使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共用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 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天然气热水热风炉燃烧主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已采取车间和生产线密闭、各生产线废气采用双侧槽边吸风系统和顶吸系统收集等措施。 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边界无组织废气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已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和完善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包括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和酸碱综合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其中:(1)生产废水经分质分类收集,分别经相应管道排入****协会****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2)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接****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3)项目建设一座初期雨水池,初****园区初期雨水收集管道将****处理站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处理。 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后的废水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已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等强化防渗措施,按要求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开展动态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周边地下水监测中的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砷、铜、铅、镍、锌、铁、铬、六价铬、汞、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3.项目运营期已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已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 由本次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排放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除油酸洗槽渣、含镍槽渣、含铜槽渣、含铬槽渣、含锌槽渣、退镀废液、废滤网、废油漆渣、废化学品包装桶(袋)、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项目已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其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监督和管理;一般固废的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
| ①项目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仅对已建成的9条生产线及1条新增扩建的静电喷粉自动线的前处理线(暂未建设喷粉设备)、2台天然气热水热风炉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其它暂未建成的生产线待后期建设完成后再另行履行验收手续。 ②已建的2条**电镀自动线带封油,因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为优化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环境风险,2条**电镀自动线的封油和固化工段废气各经1套水帘柜+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另立1根25m高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新增排气筒为一般排放口,独立收集处理封油和固化工段产生的废气。环评阶段设计1#、2#**电镀自动线封油、固化工段废气共用1套设施处理,本次验收实际建设中已建的2条**电镀生产线各自配备了1套独立且处理工艺、效率相同的设施。因项目产能、工艺、原辅料用量、污染防治设施均未发生改变,故污染物的种类、产生量未增加,且排气筒高度、参数符合环评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静电喷粉自动线暂未建设,无该生产线的废滤简废物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同时达到《报告书》核算要求。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 实际建设情况:我公司已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同时达到《报告书》核算要求。项目建成后已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验收合格后才正式投入运营。 **渝****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25日、2025年12月22日~23日完成了项目验收监测工作。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果可知各污染源排放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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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42950 | 0 | 0 | 0 | 42950 | 42950 | / |
| 0 | 0.1716 | 0 | 0 | 0 | 0.172 | 0.172 | / |
| 0 | 1.7714 | 0 | 0 | 0 | 1.771 | 1.771 | / |
| 0 | 3.0677 | 0 | 0 | 0 | 3.068 | 3.068 | / |
| 0 | 3.1099 | 0 | 0 | 0 | 3.11 | 3.11 | / |
| 0 | 0.2138 | 0 | 0 | 0 | 0.214 | 0.214 | / |
| 0 | 0.5597 | 0 | 0 | 0 | 0.56 | 0.56 | / |
| 0 | 0.0013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 1 | 生产废水经分质分类收集,分别经相应管道排入****协会****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 | 生产废水经分质分类收集,分别经相应管道排入****协会****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经****协会****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污染物六价铬、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氟化物、氨氮、总磷、总氮、总铜、总锌、总铅、总镉、总铬、总银、总镍、总铁、总汞、总铝、总氰化物、石油类排放浓度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限值要求。 |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化粪池 | 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后的废水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碱液喷淋塔、铬酸雾净化塔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 | 碱液喷淋塔、铬酸雾净化塔 | 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电镀工序、铝阳极氧化工序、喷粉前处理工序、拉丝前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氮氧化物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2 | 水帘柜+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水帘柜+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已建项目的油封工序和封油烘干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 | 由本次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排放限值要求。 |
| 1 | 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防渗措施,按要求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开展动态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 项目已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防渗措施,已按要求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开展动态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周边地下水监测中的监测因子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砷、铜、铅、镍、锌、铁、铬、六价铬、汞、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除油酸洗槽渣、含镍槽渣、含铜槽渣、含铬槽渣、含锌槽渣、退镀废液、废滤网、废油漆渣、废化学品包装桶(袋)、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滤简等。项目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其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监督和管理;一般固废的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除油酸洗槽渣、含镍槽渣、含铜槽渣、含铬槽渣、含锌槽渣、退镀废液、废滤网、废油漆渣、废化学品包装桶(袋)、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项目已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其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监督和管理;一般固废的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
| 1 | ****环境保护部印发的《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环境保护部印发的《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450331-2023-061-M,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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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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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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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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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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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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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