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拉斯奎镇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拉斯奎镇,属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5.0公里,宽度为2.0-5.5米,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涵洞22道(其中球墨铸铁管涵21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道)及平面交叉口56处(包括T型、十字型及L型交叉)。建设内容还涵盖路基路面工程、路缘石安装、路肩硬化、交通安全设施以及桥涵工程等,旨在改善当地交通条件及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