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城南街道**村石珠区块拆迁垃圾破碎筛分处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1 | 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款项的报价方式:19(元/吨) | **** | **省**市**县县城大奇山路858号大奇庄园5幢101室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县城南街道**村石珠区块拆迁垃圾破碎筛分处置采购项目 | **县城南街道**村石珠区块拆迁垃圾破碎筛分处置采购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通知进场起进行垃圾破碎筛分处置以及同步进行处置后的产品清理清运。供应商须尽快将现场拆迁垃圾进行破碎筛分,并须将处置后的产品及时清运完成,原则上现场拆迁垃圾破碎筛分按采购人通知进场起最迟在1.5年内完成,处置后的产品按采购人通知进场起最迟在2年内清运完成。如须提前完成,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具体按主管部门及采购人要求为准。 | 详见谈判文件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飞飞,钱倪(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方芳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浙价服〔2003〕77号文件(服务)收费标准*0.4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梅啸孟
联系电话:138****0225
地址:**省**市**县县城春**路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顾勤飞 联系电话:137****3982
质疑联系人:申屠小燕 联系电话:158****1297
地址: **县城南街道**源路1018号中艺大厦8楼
3.监管部门:****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倩
联系电话:137****3089
地址:**省**市**县县城春**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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