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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输气管道25#阀室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大浦镇,属于改扩建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输气管道25#阀室扩建为**分输站,从原阀室预留口引出气源,建设生产区、厂前区及放空区等功能区,配套建设过滤、计量、调压等工艺设施;同时对进站道路进行改建拓宽,**站内排水沟、沉砂池及消力坎等水土保持设施,并实施边坡防护与土地整治工程,旨在完善天然气分输功能及区域能源输送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