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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区鲁沙尔镇孔家村2025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财政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区鲁沙尔镇孔家村,属于村庄基础设施改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DN25~DN90供水管网13.33km,配套建设混凝土阀门井50座、30m3蓄水池1座,以及混凝土道路拆除恢复2.323km、混凝土排水渠0.46km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3.90hm2,主要施工活动包括土石方开挖与回填(总量1.85万m3)、表土剥离与回覆、以及沿线土地平整与迹地清理,旨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供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