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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灵****中心酒店群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优诚****公司
建设地点:**回族自治区**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镇,属于**旅游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14154.63平方米,**1栋酒店、1栋配套附属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0.80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79公顷,临时占地0.01公顷,主要施工活动包括土石方工程(挖填方各2.09万立方米)、场地平整及外围拦挡建设,旨在通过提供高品质住宿服务,推动当地旅游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