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塔山2×600MW坑口电站项目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晋控塔电字〔2026〕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塔山2×600MW坑口电站项目位于**市**区口泉乡**村西北,****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7〕519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核准,建设2台
60万千瓦国产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该项目于2009年6月建成投产。2022年9月23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供热改造工程项目予以备案,建设规模:满足民生供热500万平方米面积冬季采暖需求。供热工程改造于2024年建设完成。
建设****水利厅发放的取水许可证(编号:****),许可取水量236.63万m3/a,其中:再生水225.17万m3/a,地下水11.46万m3/a,有效期限至2026年12月30日。现因该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中****公司****处理厂再生水,不足部****集团****公司处理后的矿坑涌水****集团****公司黄河地表水补充,职工生活和外委人员生活取水水源****集团****公司净化后的黄河地表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247.02万m3/a,其中:发电生产取水量225.87万m3/a,热网补水取水量9.85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9.2万m3/a,外委人员取水量2.1万m3/a。
三、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在再生水供水管网与厂区供水管网接口处(坐标:东经113°05′19″,北纬39°55′45″)、同忻煤矿矿坑水供水管网与厂区供水管网接口处(坐标:东经113°05′05″,北纬39°55′37″)和黄河地表水供水管网与厂区供水管网接口处(坐标:东经113°05′25″,北纬39°55′08″)。职工生活和外委人员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供水管网与厂区供水管网接口处(坐标:东经113°05′30″,北纬39°55′46″)。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总局****税务局****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在线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在领取新的取水许可证时,你单位编号****取水许可证按程序予以注销。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塔山2×600MW坑口电站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6年2月12日
附件
****
塔山2×600MW坑口电站项目水**
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塔山2×600MW坑口电站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5年10月23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水务局、****水务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塔山2×600MW坑口电站项目位于**市**区口泉乡**村西北,****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7〕519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核准,建设2台60万千瓦国产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该项目于2009年6月建成投产。2022年9月23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供热改造工程项目予以备案,建设规模:满足民生供热500万平方米面积冬季采暖需求。供热工程改造于2024年建设完成。
二、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247.02万m3/a,其中:发电生产取水量225.87万m3/a,热网补水取水量9.85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9.2万m3/a,外委人员取水量2.1万m3/a。热电联产耗水指标0.314m3/MW﹒h,符合《**省用水定额》中电力生产(热电联产机组)空气冷却≥300MW用水定额先进值0.4m3/MW﹒h的要求;发电耗水指标0.301m3/MW﹒h,符合《**省用水定额》电力生产空气冷却≥600MW级用水定额通用值0.49m3/MW﹒h的要求,符合《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中燃煤发电空气冷却600MW级单位发电用水量2级用水定额指标值0.45m3/MW﹒h的要求;职工生活和外委人员生活用水指标115L/p﹒d,符合《**省用水定额》中100-50万人口中等城市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淋浴设备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3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中****公司****处理厂再生水,不足部****集团****公司处理后的矿坑涌水****集团****公司黄河地表水补充,职工生活和外委人员生活取水水源****集团****公司净化后的黄河地表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节水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中****公司****处理厂位于**区口泉乡赵家小村南,处理规模4.0万m3/d。****处理厂运行现状,平均处理量24562m3/d,深度处理损失按5%计,再生水可利用量23334m3/d(851.7万m3/a),扣除已批复的再生水取水量后,剩余水量152.31万m3/a可供该项目生产使用,生产用水不足部分由处理后的矿坑涌水和黄河地表水补充。为保障供水安全,业主应修建一定容量的供水调蓄池。
六、《报告书》****煤矿井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矿井充水因素等基础上,根据该矿矿坑涌水现状,采用富水系数法预测达产后矿坑涌水量242.56万m3/a,处理损失按10%计,矿坑水可利用量为218.3万m3/a,扣除已批复的矿坑水取水量后,剩余水量55.1万m3/a可供该项目生产使用。
七、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黄河干流耗水指标细化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函〔2022〕112号),分配**区黄河水耗水指标5900万m3/a,扣除已批复的取水量2221.9万m3/a后,剩余水量可以满足该项目生产补充取水量28.31万m3/a的需求。
八、****集团****公司****水厂****水厂)位于**市**区口泉乡辛寨村南,近期处理能力为20万m3/d,根据供水现状,在满足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后,剩余水量可以满足该项目职工生活取水量9.2万m3/a和外委人员生活取水量2.1万m3/a的需求。
九、按照一般锅炉用水水质评价,再生水水质评价结果为锅垢很多的、具有硬沉淀物的、起泡的、非腐蚀性水;处理后的矿坑涌水水质评价结果为锅垢较少的、具有硬沉淀物的、起泡的、半腐蚀性水;黄河地表水水质评价结果为锅垢较多的、具有硬沉淀物的、起泡的、非腐蚀性水,均经处理后可以作为该项目生产用水水源。净化后的黄河地表水各项水质检测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职工生活和外委人员生活用水水源。
十、再生水取水口位于再生水供水管网与厂区供水管网接口处,坐标:东经113°05′19″ 、北纬39°55′45″。处理后的矿坑涌****煤矿矿坑水供水管网与厂区供水管网接口处,坐标:东经113°05′05″、北纬39°55′37″。黄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黄河地表水供水管网与厂区供水管网接口处,坐标:东经113°05′25″ 、北纬39°55′08″。净化后的黄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供水管网与厂区供水管网接口处,坐标:东经113°05′30″、北纬39°55′46″。
十一、该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集团有限公****公司****园区****处理厂集中处理。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十二、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和《火电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中****公司****处理厂再生水,不足部****集团****公司处理后的矿坑涌水****集团****公司黄河地表水补充,职工生活和外委人员生活取水水源****集团****公司净化后的黄河地表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247.02万m3/a(再生水152.31万m3/a、矿坑水55.1万m3/a、黄河地表水28.31万m3/a、净化后的黄河地表水11.3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