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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低热值煤热电**工程项目水**论证报告书〉审查的请示》(国锦政字〔2026〕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项目已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批准,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
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低热值煤热电工程项目位于**市**县、****开发区内,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12〕3894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核准,****委员会以晋发改能源发〔2014〕1644号文变更建设主体为****,交****管理局对2×300MW机组燃煤耦合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予以备案。项目建设规模:年设计发电量330万MW﹒h、供热量1400万GJ、供汽55万t。
二、根据水利部办资管〔2025〕6号文,**县为地下水超载区(浅层地下水超采),本项目取水口不在超采区范围内,不属于限批情形。同意该项目生产取****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的再生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交****公司孔隙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257.38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54.86万m3/a(含发电取水量189.06万m3/a、工业供汽55万m3/a、热网补水10.8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2.52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在**县该项目厂区处(坐标:东经112°14′20″、北纬37°33′43″),职工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厂区北侧的华源供水工程干管分水口(坐标:东经112°13′44″、北纬37°33′7″)。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低热值煤热电工程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6年2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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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热值煤热电工程项目水**论证
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低热值煤热电工程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5年11月27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水利局、****水利局。在听取了《报告书》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低热值煤热电工程项目位于吕****经济开发区内。2012年12月9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2〕3894号文同意建设**美锦**低热值煤热电**工程。2014年12月31日,****委员会以晋发改能源发〔2014〕1644号核准建设主体由“****公司”变更为“****”。2020年3月18日,交****管理局对****2×300MW机组燃煤耦合污泥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备案。建设内容为:建设2台30万千瓦国产燃煤空冷热电机组,配套建设2台1065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日掺烧污泥500吨,年处理15万t。年设计发电量330万MW﹒h、供热量1400万GJ、供汽55万t。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项目核定总取水量257.38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54.86万m3/a(含工业供汽55万m3/a、热网补水10.8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2.52万m3/a。
该项目发电供热综合取水指标为0.61m3/MW﹒h,符合《**省用水定额》空冷、300MW-600MW级热电联产机组综合取水定额通用值0.70m3/MW﹒h要求;发电综合取水指标0.465m3/MW﹒h(生产用水再生水按0.8系数折算),满足《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火力发电强标中空冷300MW级2级b0.56m3/MW﹒h的定额要求。供热综合取水指标为0.0078m3/GJ,符合《**省用水定额》供热用水先进值0.01m3/GJ的要求。生产蒸汽综合取水指标为1m3/t,符合《**省用水定额》蒸汽用水先进值1m3/t的要求。职工生活取水指标115L/(p﹒d),符合《**省用水定额》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水厂深度处理后的再生水,生活取水水源为交****公司孔隙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该项目生****水厂深度处理后的再生水可利用量为6.0万m3/d(2190万m3/a),****开发区已批复水量1854.5万m3/a,剩余335.45万m3/a可利用量,考虑输水损失后可满足该项目生产取水量254.86万m3/a的需求。
****水厂区北侧约1.6km处通过拟建的管道输水至厂区,供水到各生产用水点。取水口设在**县该项目厂区处,坐标:东经112°14′20″,北纬37°33′43″。
六、交****公司取水许可水量为76万m3/a,扣除现状供水量42.62万m3/a,剩余33.38万m3/a可供水量,满足该项目职工生活取水量2.52万m3/a的需求。
该项目生活用水取水口位于**县厂区北侧的华源供水工程干管分水口,取水口坐标:东经112°13′44″、北纬37°33′7″。
七、****水厂深度处理后的再生水水质所检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作为该项目生产用水水源;交****公司孔隙地下水水质所检测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作为该项目生活用水水源。
八、该项目生产废水由厂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厂区预处****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于该项目,不得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应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
该项目危废交由有资质的部门专业处置,其他固废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理。
九、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和退水管理,完善分级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取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火电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节水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该项目生产****水厂深度处理后的再生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交****公司孔隙地下水,可满足该项目取水量257.38万m3/a(再生水254.86万m3/a、孔隙地下水2.52万m3/a)的要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