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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6****处理站第三方在线监测运维服务及排污许可证年度监测、在线填报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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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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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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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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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2026年03月27日 |
三、供应商基本信息(附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4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项目概况
****2026****处理站第三方在线监测运维服务及排污许可证年度监测、在线填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开发区金茂府二期1幢109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2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处理站第三方在线监测运维服务及排污许可证年度监测、在线填报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7.5万元
(五)最高限价:7.5万元
(六)采购需求:****2026****处理站第三方在线监测运维服务及排污许可证年度监测、在线填报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七)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承诺函);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身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实验室出具CMA证书,委托协议须覆盖本次招标运维周期,须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6年03月28日至2026年04月01日,09:00—12:00,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江****开发区金茂府二期1幢109商铺)
(三)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获取(微信号:178****5288)。
获取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谈判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四)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178****5288。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开发大道北侧,西临富春江路
联系方式:于主任 188****86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江****开发区金茂府二期1幢109商铺
联系方式:张静 178****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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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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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特别说明 |
(1)项目名称:****2026****处理站第三方在线监测运维服务及排污许可证年度监测、在线填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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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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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证金 |
金额:叁仟元整(¥3000元) 缴纳方式:现金现场递交,需用信封密封。非排名第一成交候选人保证金现场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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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响应有效期 |
60日(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加急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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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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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标时需携带资料:加急标书代写 |
(1)响应文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认为适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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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评分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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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分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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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
1500元由成交人支付,评审费据实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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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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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2、合格的供应商
2.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二条及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转包。
2.2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3、适用法律
本次谈判及由本次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谈判活动有关的费用。
5、谈判文件构成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6、谈判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加急标书代写
7、谈判文件的修改
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加急标书代写
7.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通知所有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同已收。
7.3供应商应及时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谈判文件),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澄清和修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7.5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投标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8.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要求、质量要求、交货期(供货期)、响应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9、响应文件构成
9.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9.1.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9.1.3特定资格要求;
9.1.4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9.2报价文件
9.2.1报价一览表;
9.2.2明细报价表。
9.3技术文件
9.3.2服务事项清单(格式自拟);
9.3.3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
9.4商务文件
9.4.2其他商务文件。
9.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1)响应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复印件或复印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0、响应文件格式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需按上述响应文件构成顺序装订成册,并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填写报价函、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等材料。以上表格响应文件制做中没有可自拟。为方便评审,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除特别说明外,响应文件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11、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1.1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公开;以最终报价作为评审价。
11.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内容包括:服务本身、人工费、服务费、税金以及工程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11.3报价注意事项:
11.3.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
11.3.2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谈判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12、保证金
叁仟元整(¥3000)。
13、响应有效期
1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的,谈判小组将其作无效标处理。
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有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谈判文件有关谈判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期内继续有效。
14、响应文件的提交
14.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谈判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加急标书代写
14.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会议,供应商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出席会议。
14.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谈判文件酌情**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5、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15.1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16、无效标条款
16.1 供应商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
16.2 响应文件份数、签署、盖章、装订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16.3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的;
16.4 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6.5 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离,未对谈判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
(1)响应文件中的声明函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或者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竞标保证金;
(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现场提供的原件不一致;
(6)除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加急标书代写
(7)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9)不同供应商的响****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0)改变谈判文件提供清单中的计量单位、采购数量;
(11)改变谈判文件规定的暂行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
(12)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3****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16.6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6.7 供应商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
16.8 ****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申请;
16.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7、废标条款
17.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7.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8、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
1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8.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8.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8.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8.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18.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9、恶意串通的情形
19.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19.2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19.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19.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政府采购活动的;
19.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19.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19.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20、谈判会议
20.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况参与监管。
20.2谈判会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
20.3供应商应委派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活动,参加谈判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
20.4 谈判时,由采购人、监管部门及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竞标保证金提交等。对检查未通过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响应文件。
21、谈判小组
采购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小组。谈判小组独立完成谈判工作,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谈判、推选成交候选人。
22、谈判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竞争” 为谈判的基本原则,谈判小组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
23、谈判程序
23.1 谈判会议流程
23.1.1宣读会议纪律;
23.1.2公布供应商名单;
23.1.3检查响应文件;
23.1.4谈判会议结束。
23.2 谈判程序
23.2.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23.2.2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将通过书面形式(无效标通知书)告知有关供应商。
未实质性响应的认定,****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谈判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对于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23.2.3谈判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报价一览表中大、小写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的,以大写为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明细报价表内容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修正明细报价表。
23.2.4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最后报价
24.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参与二次及多次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核对身份证)。
24.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5万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24.4在采购内容和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次轮报价及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4.5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供应商分项报价按首次报价与最后报价调整比例进行同比调整。
25、推荐成交候选人
在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前3名成交候选人。
26、保密
谈判小组及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7、确定成交供应商
27.1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前,成交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27.2谈判小组根据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7.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28、发出成交通知书
28.1成交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28.2成交人应及时到代理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29、签订和公告合同
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施工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29.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29.3采购人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0、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1、签订合同后变更数量的权利
采购人应按照成交价格签订合同,如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审批,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增加幅度不超过成交金额的10%。
32、验收
采****小组,****政府采购约定的验收标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开展验收。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并签字。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33、付款
按照以下第(2)类项目确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1)货物类项目
预付款:/;
进度款:/。
(2)服务类项目
预付款:/;
进度款:乙方按采购需求及相关标准检测满6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待所有年度检测(或检验)合格且服务满1年后付清。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且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3)工程类项目
预付款:/;
进度款:/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34、质疑与投诉
34.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起算时间见34.2),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
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178****5288/188****8654
通讯地址:江****开发区金茂府二期1幢109商铺/****开发区开发大道北侧,西临富春江路。
34.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本项目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3 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4.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5)事实依据;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最低评标价法
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初步评审。谈判小组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评审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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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响应声明及信用承诺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特定资格要求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其他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3、详细评审。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和比较。
4、评标结果。谈判小组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处理站第三方在线监测运维服务及排污许可证年度监测、在线填报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7.5万元
3、采购最高限价为:7.5万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
乙方按采购需求及相关标准检测满6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待所有年度检测(或检验)合格且服务满1年后付清。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且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清单及服务内容
(一)在线监测运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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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CODC在线监测设备 |
台 |
1 |
|
|
2 |
余氯在线监测设备 |
台 |
1 |
|
|
3 |
自动采样器 |
台 |
1 |
|
|
4 |
数采仪 |
台 |
1 |
|
|
5 |
PH计 |
台 |
1 |
(三)污水手工监测在线填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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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点位名称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点位 |
频次 |
天数 |
总样品数 |
备注 |
|
|
1 |
DA001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 |
有组织废气 |
硫化氢 |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化氢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HJ 1388-2024 |
1 |
3 |
4 |
12 |
|
|
有组织废气 |
臭气浓度 |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
1 |
3 |
4 |
12 |
|||
|
有组织废气 |
氨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 |
1 |
3 |
4 |
12 |
|||
|
2 |
DW001废水总排口 |
废水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1901-1989 |
1 |
3 |
52 |
156 |
周采样 |
|
废水 |
总磷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
1 |
3 |
4 |
12 |
|||
|
废水 |
总氯(总余氯) |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586-2010 |
1 |
3 |
4 |
12 |
|||
|
废水 |
色度 |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 HJ 1182-2021 |
1 |
3 |
4 |
12 |
|||
|
废水 |
总氰化物 |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方法2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
1 |
3 |
4 |
12 |
|||
|
废水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 7494-1987 |
1 |
3 |
4 |
12 |
|||
|
废水 |
石油类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 |
1 |
3 |
4 |
12 |
|||
|
废水 |
挥发酚 |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
1 |
3 |
4 |
12 |
|||
|
废水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
1 |
3 |
4 |
12 |
|||
|
废水 |
动植物油类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 |
1 |
3 |
4 |
12 |
|||
|
废水 |
沙门氏菌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附录B 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中沙门氏菌的检验方法 |
1 |
3 |
4 |
12 |
|||
|
废水 |
志贺氏菌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附录C 医疗机构污水及污泥中志贺氏菌的检验方法 |
1 |
3 |
4 |
12 |
|||
|
废水 |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
1 |
3 |
4 |
12 |
|||
|
废水 |
粪大肠菌群 |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HJ 347.2-2018 |
1 |
3 |
12 |
36 |
|||
|
3 |
厂界上风向1;厂界下风向1;厂界下风向2;厂界下风向3 |
无组织废气 |
硫化氢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总局( 2003年) 3.1.11.2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4 |
4 |
4 |
64 |
|
|
无组织废气 |
臭气浓度 |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
4 |
4 |
4 |
64 |
|||
|
无组织废气 |
甲烷 |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
4 |
4 |
4 |
64 |
|||
|
无组织废气 |
氨 |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4-2009 |
4 |
4 |
4 |
64 |
|||
|
无组织废气 |
氯气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 氯气的测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HJ/T 30-1999 |
4 |
4 |
4 |
64 |
|||
|
4 |
噪声1;噪声2;噪声3;噪声4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昼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4 |
1 |
4 |
16 |
|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夜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4 |
1 |
4 |
16 |
|||
三、质量标准
1、投标文件及供应商所提供服务质量,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如服务质量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向成交人索赔。
四、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
2、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3、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人员伤亡情况,均由供应商负责。
****2026****处理站第三方在线监测运维服务及排污许可证年度监测、在线填报服务项目
采购合同
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投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
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2026****处理站第三方在线监测运维服务及排污许可证年度监测、在线填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 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标的名称:
2、标的质量:合格。
3、标的数量(规模):1项
4、履行时间(期限):一年;
5、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服务内容
(一)在线监测运维清单
|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CODC在线监测设备 |
台 |
1 |
|
|
2 |
余氯在线监测设备 |
台 |
1 |
|
|
3 |
自动采样器 |
台 |
1 |
|
|
4 |
数采仪 |
台 |
1 |
|
|
5 |
PH计 |
台 |
1 |
(三)污水手工监测在线填报清单
|
编号 |
点位名称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点位 |
频次 |
天数 |
总样品数 |
备注 |
|
|
1
|
DA001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
|
有有组织废气
|
硫化氢
|
固定污染源废气硫化氢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1388-2024
|
1
|
4
|
1
|
3
|
|
|
有组织废气
|
臭气浓度
|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
1
|
4
|
1
|
3
|
|||
|
有组织废气
|
氨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
|
1
|
4
|
1
|
3
|
|||
|
2 |
DW001废水总排口
|
废水
|
悬浮物
|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01-1989
|
1
|
4
|
4
|
12
|
周采样 |
|
废水
|
总磷
|
水质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
1
|
4
|
1
|
3
|
|||
|
废水
|
总氰化物
|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方法2 异烟酸吡唑啉酮
|
1
|
4
|
1
|
3
|
|||
|
废水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 7494-1987
|
1
|
4
|
1
|
3
|
|||
|
废水
|
石油类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
|
1
|
4
|
1
|
3
|
|||
|
废水
|
挥发酚
|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
光光度法HJ 503-2009
|
1
|
4
|
1
|
3
|
|||
|
废水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
1
|
4
|
1
|
3
|
|||
|
废水
|
动植物油类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
|
1
|
4
|
1
|
3
|
|||
|
废水
|
沙门氏菌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GB 18466-2005附录B 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中沙门氏菌
|
1
|
4
|
1
|
3
|
|||
|
废水
|
志贺氏菌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GB 18466-2005附录C 医疗机构污水及污泥中志贺氏菌
|
1
|
4
|
1
|
3
|
|||
|
废水
|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
1
|
4
|
1
|
3
|
|||
|
废水
|
粪大肠菌群
|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HJ347.2-2018
|
1
|
4
|
1
|
3
|
|||
|
3
|
厂界上风向1 ;厂界下风向1 ;厂界下风向2 ;厂界下风向3
|
无组织废气
|
硫化氢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版) ****总局( 2003年)
|
4
|
4
|
1
|
16
|
|
|
无组织废气
|
臭气浓度 |
环境空3气1和11废2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
4
|
4
|
1
|
16
|
|||
|
无组织废气
|
甲烷 |
环境空气 总烃、 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
4
|
4
|
1
|
16
|
|||
|
无组织废气
|
氨 |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4-2009
|
4
|
4
|
1
|
16
|
|||
|
无组织废气
|
氯气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HJ/T 30-1999
|
4
|
4
|
1
|
16
|
|||
|
4
|
噪声1 ;噪声2 ;噪声3 ;噪声4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昼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4
|
1
|
1
|
4
|
|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夜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4
|
1
|
1
|
4
|
|||
三、合同金额
1、 本合同含税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价款包含乙****服务所支出的所有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标的有关的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五、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七、合同转包或分包
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
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
八、合同款项支付
乙方按采购需求及相关标准检测满6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待所有年度检测(或检验)合格且服务满1年后付清。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且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九、税费
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合同总额3‰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履行达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须返还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额30%支付违约金。
2、除另有约定外,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或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返还已付款项,并应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仍需赔偿。
3、乙方交付合同标的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合同标的,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返还已付款项,并应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仍需赔偿。
4、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主张权益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5、在合同履行期间,因非可归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自身或者他人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政府****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导致甲方终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十一、供应商合法权益补偿机制
供应商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在履约过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无法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采购人依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补偿救济。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力影响 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管辖。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供应商基本信息
四、供应商资质
五、报价一览表
六、项目组人员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八、谈判所需的其他资料
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 号的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我方在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
二、****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谈判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我方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
四、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
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声明及承诺函上网公开。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授权我单位 (职务或职称)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 (项目名称)公开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基本信息(附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区 |
||
|
地址 |
邮政编码 |
||
|
成立时间 |
单位性质 |
||
|
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供应商类别 |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资质
|
序号
|
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有效截止时间 加急标书代写
|
注: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报价一览表
|
项目编号
及名称
|
****
****2026****处理站第三方在线监测运维服务及排污许可证年度监测、在线填报服务项目
|
|
竞标报价
|
/年
|
|
合同履行期限
|
|
|
备注
|
单位公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明细报价表(服务类)
|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
分项服务名称 |
交付期 |
分项单位 |
数量 |
分项 单价 |
分项 总价 |
|
|
1 |
||||||
|
2 |
||||||
|
3 |
||||||
|
…… |
…… |
|||||
|
总报价(人民币:元) |
||||||
注:供应商应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相关费用。表中报价总计应与对应开标(报价)一览表中总价一致。加急标书代写
单位名称: (盖章)
(一)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专业技术职称 |
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编号 |
|||||||||
|
主要主持的类似项目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甲方 |
获得的 奖项 |
备注 |
||||||
|
1 |
||||||||||
|
2 |
||||||||||
|
3 |
||||||||||
注:1、响应文件中需按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证明。
2、如成交,项目负责人须本表承诺实施,不得更换。
单位名称: (公章)
(二)供应商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一览表
|
姓 名
|
本项目
拟任职务
|
学 历
|
身份证号
|
办公电话
|
备注
|
注:如供应商成交,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谈判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
单位名称: (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
八、谈判所需的其他资料
请在此文档中增加谈判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标办法、谈判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