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8日,我局拟对**区野钟乡****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3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 1、建设项目名称 | **区野钟乡****电站 |
| 2、建设地点 | **市**区龙场乡、顺场乡、花戛乡、陡箐镇内 |
| 3、建设单位 | **** |
| 4、环评编制单位 | ****研究院****公司 |
| 5、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项目,选址位于**省**市**区龙场乡、顺场乡、花戛乡、陡箐镇内,装机规模为100MW,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阵列、逆变器与箱变、集电线路、道路等工程,以及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和生态保护等环保工程。 |
| 6.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的作业环节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扬尘、尾气及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和焊接烟尘。 施工过程中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临时场地砂石料堆场的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为露天堆放,干燥、大风天气时容易产生扬尘,砂石料堆场应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遮盖;限速行驶及定时清扫道路、保持路面清洁,同时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车辆加盖,并适当洒水;做好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建议使用清洁燃料;焊接、切割废气属无组织排放,其主要污染物为烟尘,项目建设场区空旷,焊接废气通过自然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施工期其他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2.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加工区机械设备、物料运输、物料装卸、基础建设以及施工人员活动等产生的施工噪声。 施工浇筑振捣设备和加工区施工产噪设备等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施工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布局,将搅拌区和加工区施工产噪设备距施工场界5m以上,再通过在施工场地周围修建2.5m高围墙阻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机械,靠近居民点处设置移动声屏障,尽量将无需流动的高噪设备置于施工围挡等能够有效隔声的区域内;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周围敏感点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3.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施工期施工机械在维修、运行和清洗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容积为5m3)处理后回用,混凝土养护过程的冲洗废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经临时材料堆点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容积为5m3)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现场降尘洒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或循环利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人员盥洗废水和入厕污水,盥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直接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入厕粪污经旱厕收集后就近作为周边林地绿化施肥。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临时堆放的土石方、不合格产品及包装材料等。 施工阶段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分拣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收购站回收利用,剩余无回收价值的,运往管****垃圾场堆放;土石开挖回填施工区域主要为升压站及光伏区,采用高挖低填方式进行场平标高设计,不产生弃渣,不设置弃渣场;不合格光伏板及废弃包装材料(包装木箱)收集于综合仓库统一收集,联系再生**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政府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保养和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设置一个临时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5m2),位于施工营地的综合仓库中,施工结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机油及收集容器进行转运处置,并对临时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拆除和绿化恢复。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建设主要影响为永久及临时占地区域对灌草丛、灌丛植被的破坏和集电线路开挖过程造成的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活动集中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防止肆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植物的影响范围,施工时序应避开植物生长期,减少对植物的影响,及时恢复临时占地损毁的植被景观;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减少产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以减轻对植被的占压、干扰和破坏。开工前对施工人进行教育培训,禁止施工人员猎取当地野生动物,如野兔、鸟类、蛇、蛙等,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应加强野生动物管理、保护和监测,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确保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中各项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的贯彻以及环保措施的落实。施工前应对占地区进行表土剥离,并用于施工结束后覆土绿化用土,加强管理,严格划定施工区界线,严禁施工活动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优化工程设计。 6.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项目用地范围与**省生态保护红线叠图,部分地块紧邻**区其他优先保护单元和**区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光伏板区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占地。架空线路跨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约3418m,采用分段一档跨越方式穿越生态保护红线,两个塔杆之间的线高在10m以上,属于无害化穿越,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占地。施工期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出入生态保护红线内,同时在施工期间加强宣传、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施工废水不进行收集,随意排放,流入生态保护红线,影响植被生长;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作抑尘,无施工废水外排;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设置临辅工程,不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施工,不会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植被,不会造成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水土流失,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石漠化防护功能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7.天然林、公益林 本项目不涉及天然林,涉及III级保护林地(人工林地),施工期用地范围尽量避开林地,确需砍伐的,应在施工前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施工场界设置隔栏网,靠近公益林处设置标识。 8.永久基本农田 本项目35kV架空线路跨越永久基本农田段,采用无人机拉线措施,避免施工人员进入永久基本农田内造成农作物破坏,在靠近永久基本农田的施工区域,设置挡墙、护坡、护脚等防护措施,防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施工前做好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宣传工作,严禁进入、破坏项目周围的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并划定施工场界,施工结束后,对永久基本农田四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将造成影响降至最低;架空线路塔基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排至附近冲沟;光伏板使用**清洗,不添加任何化学试剂,清洗废水中主要为清洗下来的风沙、浮灰等悬浮物(SS),清洗废水直接用于光伏场区灌溉。运营期管理人员依托龙场升压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及升压站道路洒水抑尘。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光伏发电场区无废气产生。 3.噪声 噪声来源于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设备噪声。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设备;将箱变等主要噪声源布置在距离周边民房相对较远部位,主要设备基础均考虑减振,降低振动噪声;运行时加强对箱变等设备维护,定期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靠近居民点的逆变器和箱变加装隔声罩;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根据《报告表》预测,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噪声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太阳能组件发生问题等产生废太阳能电池板、变压器产生的油污及生活垃圾等。 废太阳能电池板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理;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依托龙场升压站,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统一运送至指定生活垃圾处置点进行处置。变压器废油和废机油由检修人员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箱式变压器的废变压器油应收集进箱变配套设置的事故油池中,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更换下来的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在每个箱变下方应修建1座事故油池,防渗层采用2mm厚的**度聚乙烯膜(HDPE)防渗材料,保证渗透系数≤10-10cm/s,并采用环氧漆做防腐防渗处理。 6.光污染 本项目使用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为单晶硅电池组件,属于硅基太阳能电池,单晶硅电池一般呈深色,在制作中具有减反射的设计,目的是减少入射光的反射,增加光的吸收,提高光电转换效率,项目使用的单晶硅电池组件是经过制绒和防反射镀膜的工艺过程后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晶体硅对可见光的反射率小于5%,不会对周围环境及人员造成光污染。 7.生态环境 本项目为“农光互补”****电站,建成后利用光伏阵列支架下部空间以及光伏阵列支架之间间隙种植农作物恢复植被;加强运营期管理人员宣传教育,禁止乱捕乱杀、乱砍滥伐动植物等行为。运行期在征地红线的光伏板外围设置阻隔围栏,禁止突破围栏进入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范围。 (三)退役期 ****电站服役时间为25年,****电站如继续服役,应对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升压器各设备进行检修,并更换无法继续使用的设备,对于报废的光伏组件,应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如需拆除,主要的建(构)筑物有光伏组件基础、升压站、综合楼和配电室等建筑和设施,大部分为混凝土等结构的建筑,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应按照环卫部门的要求****处理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