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 2026 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2、项目地址:**自治区**县。
3、地块调查结论:该项目共分为 2 个地块,地块 1 ****服务中心****中心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90°10′3.89″,北纬 29°25′41.55″,地块面积为 663m2。地块 2 ****司法局吞巴司法所建设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90°16′58.12″,北纬 29°19′47.45″,地块面积为 432m2。项目地块一2018 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地面混凝土浇筑,****司法局吞巴司法所既有道路使用,未作其他用途,根据现有资料,该用地性质为一直为水浇地(0102),未进行土地性质的转变;地块二 2019 年土地利用现状为绿化带,****政府内绿化使用,未作其他用途,同时,该绿化带不使用农药进行杀虫,灌溉使用周边河流水体的水进行灌溉,不会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污染。根据现有资料,该用地性质为一直为水浇地(0102),未进行土地性质的转变。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
**县2026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地块一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地面混凝土浇筑,****司法局吞巴司法所既有道路使用,未作其他用途,根据现有资料,该用地性质为一直为水浇地(0102),未进行土地性质的转变;地块二 2019 年土地利用现状为绿化带,****政府内绿化使用,未作其他用途,同时,该绿化带不使用农药进行杀虫,灌溉使用周边河流水体的水进行灌溉,不会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污染。根据现有资料,该用地性质为一直为水浇地(0102),未进行土地性质的转变。
地块使用上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不涉及危化品,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工作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编制单位根据国家和地方建设用地相关技术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报告。报告技术路线正确,工作方法得当,内容较完整,结论总体可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