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6-03-2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983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电子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聚碳酸酯共混改性装置扩能改造项目 | ******园区**片区,****厂区内 | **** | 项目在现有聚碳酸酯共混改性(一期)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依托现有生产车间,扩建前项目主产线数量5条、实验线3条,扩建后主产线数量6条、实验线3条。项目以聚碳酸脂(PC)、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丙烯酸酯-丙烯腈-苯乙烯(ASA)为原料,主要生产过程为物料的输送、投料、混料、计量喂料、熔融、拉条、水冷降温、料条除水、切粒、筛选及成品的均化和包装,得到产品8400吨/年PC/ABS合金、8400吨/年PC/PBT合金、8400吨/年PC/PMMA合金和4800吨/年PC/ASA合金,项目实施后,产能由1万吨/年扩产至3万吨/年。项目总投资25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00万元。 | **惠****公司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过程露天进行,通过规范焊接操作,使用低毒焊条,设置围挡,错峰作业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运营期,填充物人工投料废气经投料仓顶部集气罩收集,高速预混机混合废气经顶部集气罩收集,预混料缓冲仓废气经仓顶部集气罩收集,破碎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除尘器处理,通过现有高15m、内径0.7m的排气筒(DA035)排放;生产车间原料仓废气由引风机在除尘器内形成负压,把废气从料仓顶部吸入脉冲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高25m、内径0.4m的排气筒(DA034)排放,排放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的重点控制区标准;生产车间挤出废气及研发试验车间熔融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碱洗塔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RCO”处理后,通过现有高29m、内径0.7m的排气筒(DA031)排放,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标准,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的重点控制区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 生产车间混料斗废气及研发试验车间物料称量搅拌废气,通过规范操作及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研发中心称量、熔融均在通风橱中进行,通风橱通风管**有活性炭过滤包,研发中心称量、熔融废气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废气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含2024 年修改单))表9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中表1要求,丙烯腈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要求,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 3535-2019)要求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监测梯等。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 16758的规定,VOCs废气控制风速应按GB/T 16758、AQ/T 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测量点应选取在离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已经建成的办公区化粪池处****处理场处理,再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冷却水排污水、喷淋塔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软水制备排污水、研发中心实验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项目废****处理场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含2024 年修改单))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DB 37/3416.4-2025)****处理厂纳水水质要求,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标准要求。运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音、基础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建筑垃****政府****处理站;废焊条、焊渣、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切粒机产生的碎屑、除尘器收集粉尘投入至人工投料仓,回用于生产,废吨包袋、填充物产生的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废布袋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委托处置;研发试验过程中产生的挤出机废料、助剂产生的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实验室废物,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采用废油桶密封储存,其他危险废物采用带内衬的包装袋扎严密封储存,最终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扩建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颗粒物新增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524t/a、0.344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