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
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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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县68.75MW并网型绿电直连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宏腾呈字〔2026〕1号)及你单位编制的《******县68.75MW并网型绿电直连风力发电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依据省发改委《关于部分风电、光伏****储备库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5〕1098号)、市发改委《关于******县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作为******县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电源侧项目之一出库建设)、省发改委《关于下达**省2025年绿电直连项目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5〕1454号)、****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2026XS****654号)、****审批局《关于******县68.75MW并网型绿电直连风力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昌审批风评〔2026〕01号,低风险)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县68.75MW并网型绿电直连风力发电项目,该项目作为******县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电源之一。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朱各庄镇、**镇、安山镇。(具体位置及路径方案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设风力发电场一座,总装机容量68.75MW,安装11台单机容量6.25MW风电机组及箱变配套设施,年发电量约14437万kWh。不**升压站,集电线路约14km,接入秦皇****公司**县朱各庄镇43.75MW风力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
五、项目招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执行。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七、请你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城管、电力、统计等部门监管。
****审批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