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桥墩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苍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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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6-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苍**桥墩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苍**桥墩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已委托****编制,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做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7日(共30天)

邮寄地址:****规划局209(苍**灵溪**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2137****政府)0577-****9238(县资规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为了配合桥墩镇镇区的实际建设需求,科学、合理地指导该区域的发展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编制《苍**桥墩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

二、项目概况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桥墩镇镇区,总用地面积195.20公顷。

(二)建设现状

桥墩镇区用地现状由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构成,其中,建设用地156.78公顷,非建设用地38.42公顷。建设用地涉及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宗教用地。非建设用地涉及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和陆地水域。

三、规划用地布局

本规划用地类别主要为居住用地(代码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商业服务业用地(代码09)、工矿用地(代码10)、交通运输用地(代码12)、公用设施用地(代码1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代码14)、特殊用地(代码15)、陆地水域(代码17)九类。

(一)建设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代码07)共93.9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0.31%。其中,商住用地面积1.13公顷,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91.34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0.21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25公顷。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共18.3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9.83%。其中,机关团体用地面积2.85公顷,文化活动用地面积0.11公顷,中等职业教育用地面积1.67公顷,中小学用地面积7.95公顷,幼儿园用地面积1.99公顷,体育场馆用地面积0.2公顷,医疗卫生用地面积2.04公顷,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面积1.53公顷。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代码09)共11.5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6.18%。其中,商业用地面积7.92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0.51公顷,娱乐用地面积3.08公顷。

规划工矿用地(代码10)共21.3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44%。其中,二类工业用地面积20.89公顷,二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0.46公顷。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代码12)共30.6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44%。其中,公路用地面积4.80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23.28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2.61公顷。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代码13)共5.3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87%。其中,供水用地面积0.56公顷,供电用地面积0.46公顷,环卫用地面积0.2公顷,消防用地面积0.2公顷,水工设施用地面积3.93公顷。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代码14)共4.4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37%。其中,公园绿地面积4.34公顷,防护绿地面积0.08公顷。

规划特殊用地(代码15)共1.04公顷,占本规划建设用地的0.56%。

(二)非建设用地规划

规划河流水面(代码1701)共8.85公顷。

表3-1规划用地一览表

序号

用地类别名称

面积(公顷)

占比(%)

1

居住用地(07)

商住用地(0701/09)

1.13

0.6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91.34

48.92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

0.21

0.11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1.25

0.67

小计

93.93

50.31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机关团体用地(0801)

2.85

1.52

文化活动用地(080302)

0.11

0.06

中等职业教育用地(080402)

1.67

0.89

中小学用地(080403)

7.95

4.27

幼儿园用地(080404)

1.99

1.07

体育场馆用地(080501)

0.2

0.11

医疗卫生用地(0806)

2.04

1.09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080701)

1.53

0.82

小计

18.34

9.83

3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商业用地(0901)

7.92

4.25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

0.51

0.27

娱乐用地(0903)

3.08

1.65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0904)

0.02

0.01

小计

11.53

6.18

4

工矿用地(10)

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20.89

11.19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2)

0.46

0.25

小计

21.35

11.44

5

交通运输用地(12)

公路用地(1202)

4.8

2.57

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23.28

12.47

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

2.61

1.40

小计

30.69

16.44

6

公用设施用地(13)

供水用地(1301)

0.56

0.30

供电用地(1303)

0.46

0.25

环卫用地(1309)

0.2

0.11

消防用地(1310)

0.2

0.11

水工设施用地(1311)

3.93

2.10

小计

5.35

2.87

7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公园绿地(1401)

4.34

2.33

防护绿地(1402)

0.08

0.04

小计

4.42

2.37

8

特殊用地(15)

宗教用地(1503)

1.04

0.56

建设用地小计

186.65

100.00

9

陆地水域(17)

河流水面(1701)

8.55

非建设用地小计

8.55

合计

195.2

四、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系统由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城镇路网组成,主干路形成“两横、两纵”路网框架。“两横”为**路、桂兰路;“两纵”为玉湖路、**路。

主干路:桂兰路(**路)--道路宽度为18米,玉湖路(北段)--道路宽度为18米,**路--道路宽度为16/24米,**路--道路宽度为16米。

次干路:镇府路--道路宽度为14米,纬一路(暂名)--道路宽度为16米,玉湖路(南段)、**街、云桂路、镇府南路、纬二路(暂名)、纬三路(暂名)—道路宽12米。

支路:镇西路、仙堂街、西园路等路宽7-12米。

五、市政工程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由****水厂统一供水,供****水库,沿玉湖路(北段)、**路、桂兰路、**路等敷设DN250-DN500给水干管,桥南线、纬一路、玉湖路(南段)等敷设DN200给水支管。预测桥墩镇区最高日用水量为1万m3/d。

(二)排水工程规划

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污水经统一收集后,排至规划****水厂处理,预测桥墩镇区最高日污水量为0.85万 m3/d。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根据地势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三)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近期由现状35kV桥墩变供电,远期由规划110kV桥墩变供电,桥墩镇区最高日用电负荷为4.9万kW。通信****支局。

(四)燃气规划

规划气源引自灵溪天燃气门站,燃气类型逐步由液化石油气为主改为管道天然气为主。

六、专项工程规划

(一)防洪排涝规划

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镇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

(二)消防规划

规划消防队(站)主要依****消防队。消防救援站责任区范围控制在4-7平方千米,接警后应在5分钟内迅速到达火场。现状消防站点应采取改建、扩建等方式逐步向普通消防救援站建设标准对标升级。

(三)人防规划

人防工程配建面积应达到1.8平方米/人,**人防工程中人员掩蔽工程占比不少于70%,城镇建成区防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地块应按《**省工程建设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标准》(DB33/T1079—2018)配建人民防空设施。

(四)防震规划

参照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桥墩镇区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学校、卫生院等重要公共设施设防标准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Ⅰ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加强详细规划、工程建设和农村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根据评估结论和建议,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源头防范地灾害。

七、附图

详见图集

(已压缩)02-图集.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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