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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桥墩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已委托****编制,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做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7日(共30天)
邮寄地址:****规划局209(苍**灵溪**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2137****政府)0577-****9238(县资规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为了配合桥墩镇镇区的实际建设需求,科学、合理地指导该区域的发展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编制《苍**桥墩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
二、项目概况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桥墩镇镇区,总用地面积195.20公顷。
(二)建设现状
桥墩镇区用地现状由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构成,其中,建设用地156.78公顷,非建设用地38.42公顷。建设用地涉及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宗教用地。非建设用地涉及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和陆地水域。
三、规划用地布局
本规划用地类别主要为居住用地(代码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商业服务业用地(代码09)、工矿用地(代码10)、交通运输用地(代码12)、公用设施用地(代码1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代码14)、特殊用地(代码15)、陆地水域(代码17)九类。
(一)建设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代码07)共93.9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0.31%。其中,商住用地面积1.13公顷,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91.34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0.21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25公顷。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共18.3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9.83%。其中,机关团体用地面积2.85公顷,文化活动用地面积0.11公顷,中等职业教育用地面积1.67公顷,中小学用地面积7.95公顷,幼儿园用地面积1.99公顷,体育场馆用地面积0.2公顷,医疗卫生用地面积2.04公顷,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面积1.53公顷。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代码09)共11.5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6.18%。其中,商业用地面积7.92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0.51公顷,娱乐用地面积3.08公顷。
规划工矿用地(代码10)共21.3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44%。其中,二类工业用地面积20.89公顷,二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0.46公顷。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代码12)共30.6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44%。其中,公路用地面积4.80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23.28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2.61公顷。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代码13)共5.3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87%。其中,供水用地面积0.56公顷,供电用地面积0.46公顷,环卫用地面积0.2公顷,消防用地面积0.2公顷,水工设施用地面积3.93公顷。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代码14)共4.4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37%。其中,公园绿地面积4.34公顷,防护绿地面积0.08公顷。
规划特殊用地(代码15)共1.04公顷,占本规划建设用地的0.56%。
(二)非建设用地规划
规划河流水面(代码1701)共8.85公顷。
表3-1规划用地一览表
| 序号 | 用地类别名称 | 面积(公顷) | 占比(%) | |
| 1 | 居住用地(07) | 商住用地(0701/09) | 1.13 | 0.61 |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 91.34 | 48.92 | ||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 | 0.21 | 0.11 | ||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 1.25 | 0.67 | ||
| 小计 | 93.93 | 50.31 | ||
| 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 机关团体用地(0801) | 2.85 | 1.52 |
| 文化活动用地(080302) | 0.11 | 0.06 | ||
| 中等职业教育用地(080402) | 1.67 | 0.89 | ||
| 中小学用地(080403) | 7.95 | 4.27 | ||
| 幼儿园用地(080404) | 1.99 | 1.07 | ||
| 体育场馆用地(080501) | 0.2 | 0.11 | ||
| 医疗卫生用地(0806) | 2.04 | 1.09 | ||
|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080701) | 1.53 | 0.82 | ||
| 小计 | 18.34 | 9.83 | ||
| 3 |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 商业用地(0901) | 7.92 | 4.25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 | 0.51 | 0.27 | ||
| 娱乐用地(0903) | 3.08 | 1.65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0904) | 0.02 | 0.01 | ||
| 小计 | 11.53 | 6.18 | ||
| 4 | 工矿用地(10) | 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 20.89 | 11.19 |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2) | 0.46 | 0.25 | ||
| 小计 | 21.35 | 11.44 | ||
| 5 | 交通运输用地(12) | 公路用地(1202) | 4.8 | 2.57 |
| 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 23.28 | 12.47 | ||
| 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 | 2.61 | 1.40 | ||
| 小计 | 30.69 | 16.44 | ||
| 6 | 公用设施用地(13) | 供水用地(1301) | 0.56 | 0.30 |
| 供电用地(1303) | 0.46 | 0.25 | ||
| 环卫用地(1309) | 0.2 | 0.11 | ||
| 消防用地(1310) | 0.2 | 0.11 | ||
| 水工设施用地(1311) | 3.93 | 2.10 | ||
| 小计 | 5.35 | 2.87 | ||
| 7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 公园绿地(1401) | 4.34 | 2.33 |
| 防护绿地(1402) | 0.08 | 0.04 | ||
| 小计 | 4.42 | 2.37 | ||
| 8 | 特殊用地(15) | 宗教用地(1503) | 1.04 | 0.56 |
| 建设用地小计 | 186.65 | 100.00 | ||
| 9 | 陆地水域(17) | 河流水面(1701) | 8.55 | — |
| 非建设用地小计 | 8.55 | — | ||
| 合计 | 195.2 | — | ||
四、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系统由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城镇路网组成,主干路形成“两横、两纵”路网框架。“两横”为**路、桂兰路;“两纵”为玉湖路、**路。
主干路:桂兰路(**路)--道路宽度为18米,玉湖路(北段)--道路宽度为18米,**路--道路宽度为16/24米,**路--道路宽度为16米。
次干路:镇府路--道路宽度为14米,纬一路(暂名)--道路宽度为16米,玉湖路(南段)、**街、云桂路、镇府南路、纬二路(暂名)、纬三路(暂名)—道路宽12米。
支路:镇西路、仙堂街、西园路等路宽7-12米。
五、市政工程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由****水厂统一供水,供****水库,沿玉湖路(北段)、**路、桂兰路、**路等敷设DN250-DN500给水干管,桥南线、纬一路、玉湖路(南段)等敷设DN200给水支管。预测桥墩镇区最高日用水量为1万m3/d。
(二)排水工程规划
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污水经统一收集后,排至规划****水厂处理,预测桥墩镇区最高日污水量为0.85万 m3/d。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根据地势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三)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近期由现状35kV桥墩变供电,远期由规划110kV桥墩变供电,桥墩镇区最高日用电负荷为4.9万kW。通信****支局。
(四)燃气规划
规划气源引自灵溪天燃气门站,燃气类型逐步由液化石油气为主改为管道天然气为主。
六、专项工程规划
(一)防洪排涝规划
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镇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
(二)消防规划
规划消防队(站)主要依****消防队。消防救援站责任区范围控制在4-7平方千米,接警后应在5分钟内迅速到达火场。现状消防站点应采取改建、扩建等方式逐步向普通消防救援站建设标准对标升级。
(三)人防规划
人防工程配建面积应达到1.8平方米/人,**人防工程中人员掩蔽工程占比不少于70%,城镇建成区防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地块应按《**省工程建设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标准》(DB33/T1079—2018)配建人民防空设施。
(四)防震规划
参照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桥墩镇区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学校、卫生院等重要公共设施设防标准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Ⅰ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加强详细规划、工程建设和农村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根据评估结论和建议,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源头防范地灾害。
七、附图
详见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