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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基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项目编号**** | |
| 总价模式 | 最高限价(含税)112000 | |
| **** | 联系人杨春蕾 | |
| 159****1118 | 交货地点城发集团 | |
| 2026-03-27 15:00:00 | 询价结束时间2026-03-28 15:00:00 | |
| 为加快推进**县****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进行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
| 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 ||
|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机构,****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报价;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询价当天采购人网上查询为准。) | ||
| 以询价清单投标总价最低价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价供应商出现多家时,以报价文件上传时间在前者优先,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显示的上传时间即为报价文件上传时间。 | ||
| (1)供方在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安排人员完成相关要求;(2)供方人员按采购方提供的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按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务实开展相关工作。 | ||
| 1.供应商采购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2.付款前提供与本合同约定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1.承担招标不能按期完成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2.若发生招标失败,需要进行再次招标,不再计取费用。如因供方失误导致的招标失败,造成采购方后期工作延误,供方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