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
关于兴桐鑫城六区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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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审查兴桐鑫城六区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惠蓝****公司按评审意见修订的《兴桐鑫城六区项目节能报告(报批版)》收悉。依****集团****公司出具的《兴桐鑫城六区项目节能报告(报批版)评审意见》,现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兴桐鑫城六区项目通过节能审查。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总投资101982.76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兴澄路以东、**街以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栋5层住宅楼,2栋7层住宅楼,2栋13层住宅楼,4栋16层住宅楼,9栋17层住宅楼,2栋2层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室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4036.20㎡,总建筑面积为159552㎡。地上总建筑面积114115㎡,主要为住宅楼、室外配套设施等;半地下建筑面积1143㎡,主要为物业用房、设备用房;地下总建筑面积44294㎡,主要为储藏室、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二、该项目能源消费能源种类主要为电力、天然气和热力,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103.03tce(当量值)、4341.61tce(等价值),二氧化碳排放量8539.7tCO。
三、请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认真落实该项目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加强用能计量、统计和考核,完善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制,深挖潜力,努力降低能耗和碳排放。
四、请建设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如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及能源消费品种等发生重大变动,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如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审批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