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卖标的名称 |
**市**区尾闸镇滨河大道以东一处749.81亩农耕土地一年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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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项目编号 |
**** |
拍卖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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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起始日期 |
2026年3月27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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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区 |
**回族自治区**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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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委托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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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托人现委托****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对**市**区尾闸镇滨河大道以东一处749.81亩农耕土地一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租赁权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抵押、冻结、查封情况; 2.我方拍卖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本次租赁权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拍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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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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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牧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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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住所) |
**市**区石礼路6公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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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蔡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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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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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拍卖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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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租农耕土地面积:749.81亩,位于**市**区尾闸镇滨河大道以**滩地。
拟出租土地没有水权,灌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在种植期间如遇黄河发洪水导致农作物被淹绝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拟出租土地根据自治区水利部门相关规定不得种植阻碍行洪的高杆作物。
具体土地使用种植管理规范及要求详见《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及相关规定文件在报名时向竞买人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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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宇川房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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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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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评估总价:21444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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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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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人民币21444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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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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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注意事项 |
1、标的物相关数据均参考委托人(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价格评估报告》。 2、本次农耕土地租赁权拍卖依据现状进行,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意向竞买人须自行现场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质量瑕疵。 3、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拍卖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拍卖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拍卖程序。 4、租赁期限为1年,租金于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本次拍卖标的具体租赁起止时间及事项均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租金不含其它任何税、费,在农耕土地租赁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转借。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及各种配套设施。 5、拍卖成交后,标的依据现状进行交付,具体面积如有差异以实物交付为准。 6、履约保证金:50元/亩。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待《租赁合同》履约完毕后,承租人无违约行为且双方无任何权益纠纷,出租人向承租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7、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五日内支付租金至拍卖人账户(竞拍保证金可抵成交价款),待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即成为农耕土地的承租人。 8、承租人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署相关《租赁合同》。因承租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签署的,出租人有权无须征得承租人同意而将标的租赁权重新提起拍卖,承租人须承担扣除一个月租金的违约责任。 9、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维修费、灌溉水渠清淤管理等)全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对租赁农耕土地经营负第一责任,应随时接受出租人组织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等例行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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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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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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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 |
人民币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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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2026年4月9日12时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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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账户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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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 |
**银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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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账号 |
260********006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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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拍卖交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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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5个自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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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全额带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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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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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示时间 |
2026年3月28日-2026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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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示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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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时间 |
2026年4月10日11: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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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网址 |
https://paimai.****.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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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商报网、**回****交易中心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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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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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地址 |
**市**区**西路街道悦海新天地三号公寓27层、 **市**区****体育场北区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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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翟幸 |
联系电话 |
189****3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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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951-****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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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
1、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异议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2、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及交付,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交纳0.15%的软件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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