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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报来“坦洲镇群联工改区西灌河桥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6﹞32号)、《****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依照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政府同意,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坦洲镇群联工改区周边居民的交通便利性,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规定,结合《坦洲镇群联工改区西灌河桥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核报告、用地预审与选址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坦洲镇群联工改区西灌河桥工程”,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坦洲镇群联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桥梁全长约 62.4米,宽约 11.25米,三车道,桥跨组合为 5×12米,单幅布置,包括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污水工程及交通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额2167.85万元,资金来源为镇财政,积极争取专项债等资金支持。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时,需按照中府﹝2026﹞32号 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七、请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技术评审工作,并在项目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加强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市****统计局
2026年3月24日
附件:
**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坦洲镇群联工改区西灌河桥工程
项目代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一、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项目“建筑工程”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二、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三、项目代码:****。 | |||||||
| 核准部门盖章 | |||||||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