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三峡****社区段消落区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委员会 以 忠发改审批〔2024〕419号及忠发改审批〔2025〕5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三峡后续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社区沿江区域。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由库岸防护工程岸线治理长度1.34千米,治理面积7.93万平方米,生态护坡面积8.08万平方米。生态建设工程总面积7025.81平方米,其中**步道长度976.16米,生态修复面积1777.36平方米,生态绿化面积2078.51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4917.0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127.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概预算编制等工作并通过各设计阶段的评审,以及提供工程施工现场勘察设计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在初步设计报告批准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忠州街道**路6号 | 地 址: | ****部新区东**路3号9-1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申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万川福 |
| 电 话: | 023-****3066 | 电 话: | 187****9188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40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