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基地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市 |
| 说明 | ****基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等相关规定要求,****于2026年3月11日主持召****基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与验收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公司、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支撑单位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基地项目位于**省**市唐村镇潘家官庄村东迎宾大道路西,富太路以北;建设性质为**。项目占地面积7000m2,主要建设钢结构标准化车间1处,总建筑面积6650m2。项目建成后,能够年产水稳料50万吨。项目总用地面积0.70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方总量为0.08万m3,填方总量0.08万m3,无借方,无余方。工程建设总投资90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40万元。 工程已于2025年2月开工,2025年4月完工,总工期3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26年3月5日,建设单位取****服务局下发的****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邹行申投决字〔2026〕25号)。批复内容如下: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70hm2,不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取北方土石山区二级防治标准,具体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2%、渣土防护率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5、不涉及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 项目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建设区。项目建设期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为:工程措施:排水沟工程140m;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326m,临时覆盖3000m2。 3、批复的方案水土保持总投资4.0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400元。批复文件见附件三。 该项目不涉及水土保持重大变更。 (三)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本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可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四)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工作,技术人员经现场查勘并听取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介绍,查阅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有关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情况等资料,**建设单位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初验工作;2026年3月,编制完成了《****基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主要结论为:项目建设过程中实际扰动地表面积0.70hm2,与批复水土保持方案防治责任范围一致;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为: (1)排水沟工程:车间外两侧各设置一处排水沟,总长为140m; (2)苫盖防护:布设密目防尘网面积3000m2; (3)临时排水沟:设置临时排水沟326m。 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见附件四),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基本完整;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5,渣土防护率98%,不涉及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六)后续管护要求 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效益正常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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