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3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3786
通讯地址:**市仁****社区****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620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省仁**禄加镇光辉村李子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
仁**禄加镇
****
******公司
该项目在****社区、天明村建设,本项目矿山采用露天开采的方式,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规模为300万吨/年,矿权面积为0.5421km2,北采区开采标高+472m~+398m,南采区开采标高+477m~+414.5m,项目仅在**不可视范围内进行开采,矿山开采顺序为南北采区同时开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采**、不开采区)、储运工程(表土临时堆场)、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通讯、机修等)、办公生活设施(办公生活区)、临时工程(运输系统)、环保设施(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态治理、水土保持措施等)。项目总投资20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
1.废气:采剥粉尘、破碎粉尘、装卸扬尘通过除尘雾炮机进行降尘;运输道路扬尘及尾气通过洒水车洒水降尘;表土堆场扬尘定期采用雾炮机洒水降尘,定期压实,并采用防尘网遮盖;运输扬尘定期采用雾炮机洒水降尘,并通过控制装卸量、洒水加湿后盖篷布运输;运输汽车尾气、挖掘机、装载机等尾气通过无组织排放,并通过加强机械检验、维护来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废水:采剥、破碎、装卸喷洒用水、表土堆场降尘用水、道路降尘用水全部蒸发耗散,无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南采区出入口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采场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引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表土堆场淋溶水经截排水沟进入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生活废水通过租用民房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用于土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基底,加装消音、隔声装置、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4.固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表土暂存于表土堆场,用于**前一个开采台阶的覆土;废石和矿石一起开采,边开采边回填,废石和废土用于回填采空区,多余的废土****砖厂制砖使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运至采空区,作为复垦填料使用,不外排。废矿物油、含油抹布、手套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