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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355899公顷 | 宗地坐落: | 南桥镇,**肖南路、南至浦南**绿地、西至18-06地块、北至规划**路 |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文化活动用地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623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1、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综合设置滨水驿站1处,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计容),包含售卖咨询、公共厕所、自行车租赁点、消防治安等功能;综合设置公共厕所1处,建筑面积不低于70平方米(计容)。建成后权属归受让人所有,并由其负责后续运营管理。 2、绿色建筑要求:根据《**市绿色建筑条例》相关要求,出让宗地中建筑应当达到的绿色建筑标准为绿色建筑一星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为超低能耗建筑。 3、装配式建筑要求:本项目按照《******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单体预制率、装配率计算细则的通知》(沪建建材〔2025〕250号)文的相关要求实施,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4、建设管理要求:受让人应当组织各参建单位按照《**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2025版)》全过程应用BIM。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69%,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48%。 5、**能源节约要求: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实施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应满足相关政策、标准等文件要求,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应按以下规定建设及管理:《关于推进本市**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2〕679号)、《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标准》(DG/TJ08-2329-2020)。 6、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100%(计1423.596平方米)的文化物业,并负责后续运营管理。 7、本地块出让合同项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其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改变。 | ||||||
二、公示期:2026年03月28日 至 2026年04月01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邮政编码:201499
联 系 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021-****7228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