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汉广中药材初加工有限公年产3000吨中药提取物智能化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宜春-樟树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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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环境局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6-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分类:
环境保护
**市汉广中药材初加工有限公年产3000吨中药提取物智能化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3000吨中药提取物智能化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521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年产3000吨中药提取物智能化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市医药物流园

科技路18号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省**市**市医药物流园科技路18号,****集团,西面为科诚医药,,南面为江****公司,北面临科技大道。地理位置为:E115°30'36.613",N28°5'34.713"。

项目概要:本项目属**。项目主体工程为6#厂房(占地面积9163.04m2,主要设置年产3000吨中药提取物生产线。)、3#厂房(占地面积9138m2,主要为原料仓储)、7#厂房(占地面积6935.2m2,主要为成品仓储);2#、4#、8#厂房为仓库二期预留厂房;辅助工程为综合楼、锅炉房、食堂;公用工程为供水、供电和排水;环保工程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以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系统。

项目供水供电均来自市政管网统一供给。劳动定员108人。本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8小时,年工作300天。

项目产品方案:项目以人参、淫羊藿、银杏叶、丹参、黄精、积雪草、金银花、柴胡、鱼腥草、乙醇为原辅材料,通过醇提(水提)、过滤、浓缩、乙醇回收、喷雾干燥等工序达到年产3000吨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技改投资为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8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隔声围挡;在结构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外部采用围挡;同时认真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通过设置围挡、湿式作业,设置洗车平台,及时清除路面渣土,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或定期喷洒抑尘剂防尘网等措施;施工废水主要来自开挖产生的泥浆水、施工场地车辆及设备清洗等过程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可以回收的全部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送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排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室废水、碱液喷淋废水、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樟****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经****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赣江。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提取(醇提、冷凝、乙醇回收、喷雾干燥)过程产生的乙醇不凝气,乙醇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喷雾干燥过程粉尘废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药渣暂存异味及食堂油烟。各工序产生乙醇不凝气经收集引入一套二级冷凝+水喷淋塔装置处理,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雾干燥粉尘废气经负压密闭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处理经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袋式除尘+碱液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通过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营营运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中排放限值,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TVOC执行**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1标准要求;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要求;厂界NMH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NMH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标准。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提取液输送泵、酒精输送泵、喷雾干燥机、酒精回收塔、真空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再经建筑物门窗、墙壁以及绿化带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项目四周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药渣、锅炉除尘灰、除尘器收集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炉渣、废布袋、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反渗透膜、废滤芯、废活性炭。药渣、废包装材料、锅炉除尘灰、除尘器收集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炉渣收集后统一外售,废布袋、废反渗透膜、废滤芯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仓库面积为10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执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暂存间面积为10m2的,危废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