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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石料厂向我局报送了关于****石料厂建筑用凝灰岩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县清泉镇,用地面积2.2486公顷。建设内容为开采区、生活区、办公区、分拣区。生产规模为8万m3/a(合约21.28万t/年)。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法定工作日内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936-****905
联系地址:统办2号楼****512办公室
邮编:7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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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