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位素室及放射性药品应用场所退役项目

审批
江苏-常州-天宁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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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27

项目名称 ****同位素室及放射性药品应用场所退役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劳动东路626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932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戴金大
联系人 朱梦羽 联系电话 150****3170
项目投资(万元) 1 环保投资(万元) 1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3-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 将同位素室及放射性药品应用场所退役,原场所封闭,不做他用。 二、建设规模 1、退役前核素使用情况 I-131: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22E+7Bq,日等效实际操作量1.11E+8Bq,累计总用量1.02E+12Bq。 2、项目具体位置 丙级工作场所位置:**市**区劳动东路626号计免楼3楼同位素室。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一、退役方案1、停止辐射活动后,通过核查《I-131新到货配制登记本》和《I-131治疗登记本》等使用登记台账确认后,所有核素均已使用或迁出。2、停止辐射活动后,通过核查《放射性废水处理登记本》和《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登记本》等台账确认后,确保所有放射性废水、固废已经处置。3、确认原辐射工作场所,并由专业部门进行辐射相关设备(包括分装、检测以及废物收集等设备)的拆卸工作。4、完成退役前,要求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进行个人剂量检定和职业健康体检。二、退役实施过程1、最后一批放射性固废(主要为一次性口服杯)于2023 年7月 17 日封存于固废衰变桶内,并于 2024 年 1 月19日取出按一般医疗废物交于 **市常楹等离子体科技有限 公司回收。2、最后一批放射性废水于2023年 7月17日封存于废水衰变桶内,经衰变达到解控排放要求后于 2024 年 1 月 19日倒排于城市污水管道。3、2023 年7 月17日最后一次 I-131 分发使用完毕后,即停购药品,封锁发药室和服药室,所有配制,存放和使用药物的容器装置封存没有使用。
承诺:**** 戴金大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戴金大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8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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