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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人(代理机构):
为规范公示信息发布活动,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信息,****发改委关于落实评标情况公示有关要求(豫发改公管[2026]192号),招标人(代理机构)应严格落实《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关于评标情况公示的要求,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公示的评标情况应当包含: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
2.中标候选人的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姓名、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委员会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本要求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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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