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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2024年**县大路口乡乡村****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政府驻地东500米处,属于**工业建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地上1层钢结构仓储设施,总建筑面积4867.43平方米,占地面积0.93公顷;配套建设道路硬化、成品公厕及给排水管网等附属设施。项目主要施工活动包括场地平整、独立基础开挖、主体结构施工及管网铺设,旨在建设集存储、分拣于****中心,以满足当地黄桃等特色农产品的存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