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能富裕绿电塔哈200兆瓦风电项目(间隔部分)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齐齐哈尔-富裕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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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华能**绿电塔哈200兆瓦风电项目(间隔部分)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3-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7日我局拟对华能**绿电塔哈200兆瓦风电项目(间隔部分)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区卜奎南大街627号

电话:0452-****028

邮编:16100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批复意见

1

华能**绿电塔哈200兆瓦风电项目(间隔部分)

220千伏送出工程

**省(自治区)**市(区)**县塔哈乡(街道)**村东北侧5km

****

**晟****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本期华能**绿电塔哈200兆瓦风电项目(间隔部分)220千伏送出工程,在冯屯500kV变电站220kV侧围墙外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向东扩建16m×88m矩形区域,围墙内占地984m2(12m×82m),新增征地1408m2。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930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1.18%。

(1)环境空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期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冲洗,4级以上大风日停止施工,并做好苫盖工作,使用人工和机械挖土,以减少挖掘扬尘;基础开挖临时堆土采取苫布遮盖措施,施工现场设置施工硬质围挡。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期本项目不产生废气。

(2)水环境

施工期不涉及生产废水;车辆到附近指定地点进行清洗,无清洗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排至中核齐齐****公司。运营期本期工程不新增值守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作业噪声和交通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设备作业时间,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新增产噪设备。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品由建设单位统一分类回收,不可回收物品集中后统一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

(5)辐射环境

运营期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要特别关注绝缘子的几何形状及关键部位材料的特性,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在安装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标准限值要求。

(6)生态环境

施工期严禁破坏施工区以外的区域,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和路线,限定并缩小施工作业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域以外的其他活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土方开挖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开挖的土石方直接堆至回填区域或指定的临时堆土场妥善堆放,做到随挖、随填、随夯,减少由于土石方中转造成的水土流失。严格落实有关防沙治沙的措施,满足《**省防沙治沙条例》《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黑防沙发〔2020〕3号)。

同意

****环境局

2026年3月2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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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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