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其他 / 其他 |
| 名称: | 关于****年产500万吨熔剂灰岩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文号: | 贵水〔2019〕86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7-15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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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请求给予《****年产500万吨熔剂灰岩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请示”(池海新政〔2019〕7号)悉。
****年产500万吨熔剂灰岩项目位于**市**区牛头山镇、**市海螺北山石灰石矿采区西北侧,依托**海螺丰富优质的石灰石**,建设2条溶剂灰岩加工生产线,利用已建的**海螺北山石灰石矿采区、主输送廊道、码头、厂外道路及供水系统,**包括破碎、筛分、储存、配电站等设施的厂区1处、进出支线廊道2条(长529m)、运矿道路1条(长286m)。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工程总投资约5.41亿元,其中土建投资2.85亿元,施工总工期13个月。工程总占地12.53hm2,全部为永久占地,项目主要由厂区11.26 hm2、运矿道路区0.48 hm2、输送廊道区0.79 hm2组成。总挖方96.2万m3(表土1.0万m3)、填方14.5万m3(表土1.0万m3).弃方81.7万m3(全部运至**海螺水泥厂用于水泥生产配料),无永久弃方,不设置取、弃土场。我局组织专家对《****年产500万吨熔剂灰岩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方案服务期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53hm2。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 %,表土保护率87 %,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措施安排。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下一步按照批准的水保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下阶段要做好监测设计,突出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按方案及时做好监测工作。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概算投资330.5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 196.01万元,植物措施40.69万元,临时措施10.59万元,独立费用52.69万元,基本预备费1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12.53万元。
七、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八、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九、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按规定报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按规定报批。
十、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此复。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