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处理厂及配套管廊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原则和定标因素,****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了中标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处理厂及配套管廊建设项目EPC
2、项目编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估算投资:约14238.65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02月2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时间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于2026年03月2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
组长:高素红 成员:张锐、连晓琼、李晓瑞、刘兵、李德明(业主评委)、刘成宽(业主评委)
五、定标信息
1.定标时间:2026年03月27日09时30分
2.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定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一定标室
六、定标委员会名单
组长:黄功安
成员:丁宁、凌波、周震、向海鹏
七、核查信息
1、核查内容
(1)企业信用信息:
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③**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查询不良信息记录。
(2)履约能力:
①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②资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③拟派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④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及核评的其他内容
2、核查结果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核查结果 |
| 1 | **** | 通过 |
| 2 | ****公司 | 通过 |
| 3 | ******公司 | 通过 |
| 4 | ******公司 | 通过 |
| 5 | ******公司 | 通过 |
| 6 | ******公司 | 通过 |
| 7 | ******公司 | 通过 |
| 8 | ******公司 | 通过 |
| 9 | **县****公司 | 通过 |
| 10 | **柏盛****公司 | 通过 |
八、中标结果
中标人名称:******公司
中标价格:
工程施工费投标报价:经审计的**费结算金额的98.8%(约****04644.8 元)
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经审计的**费结算金额的2.492%(约****323.63元)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36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许健
项目经理编号:豫241****98907
设计负责人:郑鹏
证书编号:201900H00G0114
中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九、公示时间:2026年03月28日至2026年03月30日
十、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同时发布。
十一、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开发区黄河路与和谐路交叉口西60米11号
联 系 人:唐家威
电 话:132****8922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梅昌生
电 话:139****0201
联系地址:**省****原区汝河路82号院1号楼办公楼3楼
监督单位:**县****技术中心
联 系 人:谢红杰
电 话:135****2877
联系地址:**县蓼城大道与成功大道交叉口北200米